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专业实习/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的核心环节,是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综合职业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是夯实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实现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根本路径。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实习/实践过程管理,确保实践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各专业学位教指委发布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及学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实践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结合我校各类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周期差异,中期检查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工程硕士:2025年12月1日-2026年5月20日。

(二)教育硕士:2026年5月20日前。

(三)其他类型专业学位硕士:2025年12月1日-2026年5月20日。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在确保全覆盖的前提下,调整具体检查时间与工作进度。

二、检查对象范围

2024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涉及教育、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机械、能源动力、会计等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三、检查的核心目标与任务

1.全面了解研究生专业实习/实践进展情况,在实习/实践单位的综合表现,收集实习/实践单位对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深入行业产业一线,了解用人需求,促进我校进一步深化研究生培养管理改革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加强与实习/实践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增进与实习/实践单位的友谊,进一步深化与优质实习单位的全面合作关系。

四、检查方式

以培养单位组织检查为主,学校抽查为辅。可适当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通过材料审查、座谈交流、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等形式灵活开展。

五、检查要求

1.精心组织。研究生实习/实践中期检查是各培养单位夯实实习/实践教学环节,了解行业用人需求的良好契机,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做好中期检查工作。

2.全面检查。严格遵守学校有关专业实习/实践管理文件要求,针对集中和分散实习/实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中期检查无遗漏、有实效。

3.认真总结。各培养单位开展中期检查须做好检查记录,形成本单位专业实习/实践中期检查报告。

4.效果应用。学校将把各培养单位本次专业实习/实践组织和中期检查组织工作情况作为后续实践经费下拨、招生指标分配、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立项和研究生教育年度绩效考核等重要参考因素。

各培养单位于2026年5月30日前,将签字盖章版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习/实践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报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培养办邮箱gsypyk@gpnu.edu.cn。


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