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师工〔2026〕46号
各分工会:
为做好学校新一届工会(教代会)委员会委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建议人选酝酿提名工作,请各分工会在广泛征求本分工会“双代会”代表和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充分酝酿,在全校“双代会”代表(代表情况见附件1)中酝酿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其中校工会(教代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建议人选17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建议人选5名。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教代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建议人选推选原则
(一)各分工会提名的委员代表性要广、覆盖面要大、整体素质要高、老中青相结合;
(二)除考虑候选人个人条件外,应综合考虑整个委员会班子的结构合理、有利于工作的原则;
(三)候选人中应有适当比例的劳模(先进工作者)、一线教师和女职工代表;
(四)同一分工会内原则上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分管工会工作校领导和工会专职干部不占所在分工会推荐名额);
(五)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候选人不超过11名(含分管工会工作校领导和工会常务副主席、专职副主席各1名),其中正处级(含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候选人不超过5名;
(六)所推荐人选不得超过规定人数,但可少于或等于规定人数。
二、工会(教代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建议人选推选条件
(一)突出政治标准,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受到群众信赖,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四)热心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教职工说话办事,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发展大局;(五)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作风民主,廉洁奉公,乐于奉献,自觉接受教职工的批评和监督;(六)本届“双代会”代表。
三、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建议人选推选原则
(一)学校财务、资产管理部门的人员和校工会负责人不得担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二)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可与校工会(教代会)委员会委员交叉任职。(三)所推荐人选不能超过规定人数,但可少于或等于规定人数。
四、工会(教代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建议人选推选条件
(一)突出政治标准,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工作,在教职工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清正廉洁;(四)敢于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有正义感和责任心;(五)熟悉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具有相应的审计、财会专业知识(代表个人的专业技术职称情况请查看附件1);(六)本届“双代会”代表。
五、校工会(教代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酝酿、提名办法
各分工会根据相关推选条件和原则,在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双代会”代表的基础上充分酝酿,提出建议人选,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批后上报名单。
六、其他事项
各分工会于10月22日(周四)17:00下班前将填写好的附件2、3(word版及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批签字盖章扫描版)通过金数据报送至“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
联系人:郑伟 联系电话:38256614。
特此通知。
“双代会”筹备领导小组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