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师范(教师教育)院校纵向帮扶欠发达地区“三所学校”和县中质量提升工作方案(2024—2027年)》和学校党委常委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校与河源市结对帮扶工作,学校拟实施乡村学校“博士校长”计划。

目前,《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乡村学校“博士校长”计划实施方案》《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乡村学校“博士校长”计划管理实施办法》以及《关于遴选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结对帮扶乡村学校“博士校长”的通知》等三份文件(详见附件)已起草完成。

为确保文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现征求各单位意见,相关部门包括: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科研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研究生院、师培中心;相关教育硕士培养单位包括:教育科学学院、基础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光电工程学院、网络与空间安全学院、电子与信息学院、机电学院、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财经学院、管理学院。

请结合本单位职责与实际,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下班前将书面意见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ydy@gpnu.edu.cn,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杨定玉18096051077;梁春梅:13760685881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乡村学校“博士校长”计划实施方案》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乡村学校“博士校长”计划管理实施办法》

      3.《关于遴选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结对帮扶乡村学校“博士校长”的通知》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