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实验室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有效地排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各单位须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人有责”的意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绷紧安全之弦,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加强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各单位要在7月10日前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高温或高速旋转仪器设备、高压气瓶、电器线路、危险废弃物、消防安全等重要危险源的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落实隐患整改负责人,及时整改消除,并做好台账,把附件1上传实验室管理平台。学校在放假前及假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和气瓶的管理。凡涉及使用各类化学试剂,尤其是使用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要做到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对残留或未用完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妥善保管,严禁违规超量采购、囤积危险化学品;做好气体钢瓶、液氮罐及高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气体钢瓶须做到分类放置、安全固定、直立平稳、远离热源,不使用的气瓶,要关闭阀门、妥善存放。
四、完善防范措施,强化事前预防。坚持做好重要危险源、贵重仪器设备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防范工作,明确安全责任人,落实实验防范措施,配备防护器材,规范使用。假期安全值守人员要经常性安全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规范审批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假期需要开放运行的实验室(含科研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实验室负责人须向所在单位进行报备审批,发附件2扫描件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gssgk@gpnu.edu.cn)。加强留校师生的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严禁实验过程无老师值守和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管理,禁止在实验室内存放和烧煮食物、饮食、铺床睡觉、吸烟、使用可燃蚊香等,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实验室和在实验室内及其附近存放或充电。
六、坚持做好常规安全检查。各单位要检查所管理的实验室门窗及各种防火、防盗等设施,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消除安全隐患。坚持做好实验室的水、电、气等安全检查工作,保障安全有序运行,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无人使用的实验室,应及时切断关闭水、电、燃气,关好门窗,张贴封条。
七、注重实验室建设施工安全。暑假期间需要改造、施工、搬迁实验室的单位,应妥善放置施工材料,不堵塞应急疏散通道,避免堵压电线电路,在施工区域明显位置张贴施工现场安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施工期间,要强化责任、注重细节,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监管,确保施工及搬迁过程中人、财、物的安全。
八、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应急联系人制度。及时更新实验室安全信息牌相关信息,落实每个实验分室的安全责任人、应急联系人。应急联系人保证24小时开机,如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采取应急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学校,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九、应急联系方式:
1、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
13725359718(劳老师) 13826474155(庄老师)
2、安全保卫处(值班电话)
38265110(东校区) 87580110(白云校区)
38829647(西校区) 86398611(北校区)
3、河源校区管委会(值班电话)
0762-8883171
附件:1.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2.假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