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推进学校“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学校“1+6+N”规划编制总体安排,决定开展学校“十五五”专项规划和教学教辅等单位“十五五”规划的编制工作,请相关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主要任务

1.专项规划

学校“十五五”专项规划包括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科学研究、体制机制改革和河源校区等6个专项规划,写作框架详见附件,具体分工如下。

学校“十五五”专项规划任务分工

序号 专项规划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1 人才培养专项规划 教务处、研究生院 学生处、团委、创新创业学院
2 学科建设专项规划 发展规划处 研究生院
3 师资队伍建设专项规划 人事处 组织部、国际交流合作处、离退休工作处
4 科学研究专项规划 科研处 师资培训中心、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教育研究院、河源研究院、交叉学科研究院、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大学生科技园
5 体制机制改革专项规划 党办、校办 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资产处、财务处
6 河源校区专项规划 河源校区管委会 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字创意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基础教育学院

2.教学教辅等单位规划

相关教学教辅等单位需根据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初稿)总体精神和部署开展本单位“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写作框架详见附件,具体分工如下。

教学教辅等单位“十五五”规划任务分工

序号 教学教辅单位规划 牵头单位
1 电子与信息学院“十五五”规划 电子与信息学院
2 管理学院“十五五”规划 管理学院
3 机电学院“十五五”规划 机电学院
4 外国语学院“十五五”规划 外国语学院
5 计算机科学学院“十五五”规划 计算机科学学院
6 文学与传媒学院“十五五”规划 文学与传媒学院
7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十五五”规划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8 美术学院“十五五”规划 美术学院(文创产业学院挂靠)
9 自动化学院“十五五”规划 自动化学院
10 音乐学院“十五五”规划 音乐学院(与广东省民族艺术团合署)
11 光电工程学院“十五五”规划 光电工程学院
12 民族学院“十五五”规划 民族学院(与民族研究所合署)
13 体育与健康学院“十五五”规划 体育与健康学院
14 马克思主义学院“十五五”规划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挂靠)
15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十五五”规划 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16 国际教育学院“十五五”规划 国际教育学院
17 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十五五”规划 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
18 基础教育学院“十五五”规划 基础教育学院
19 教育科学学院“十五五”规划 教育科学学院(与职业教育研究院合署)
20 数字创意学院“十五五”规划 数字创意学院
21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十五五”规划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2 继续教育学院“十五五”规划 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远程教育中心挂靠)
23 财经学院“十五五”规划 财经学院
24 广东工业实训中心“十五五”规划 广东工业实训中心(与公共基础课实验教学中心合署)
25 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十五五”规划 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广东技能人才知识产权实训基地挂靠)
26 创新创业学院“十五五”规划 创新创业学院
27 学报编辑部“十五五”规划 学报编辑部
28 图书馆“十五五”规划 图书馆
29 网络信息中心“十五五”规划 网络信息中心(数字化建设办公室)
30 师资培训中心“十五五”规划 师资培训中心(培训学院)
31 退役军人教育发展研究院“十五五”规划 退役军人教育发展研究院

二、工作要求

1.“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事关学校未来发展,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请牵头单位科学有效统筹协调负责部分的规划编制工作,参与单位认真协同配合,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的组织领导作用,做好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人,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2.深入领会近期国家、省有关高等教育的重要文件精神,与学校“十五五”总体发展规划部署相符合,结合学校和所在单位发展实际,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3.请牵头单位于2025年9月5日(周五)将规划word版+pdf版(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扫描)发送至发展规划处邮箱:fzghc@gpn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话:38256005


附件:学校“十五五”专项规划及教学教辅等单位“十五五”规划(框架)



发展规划处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