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的工作方案》,财务处联合科研处、审计处等部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组织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自查自纠,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经费合理规范使用。

二、自查范围与方式

(一)自查范围:自2021年以来所有发生收支业务的纵向科研项目(含冲补强安排的科研项目、教改项目和人才启动费)。

(二)自查重点:

1.是否存在采取“真发票、假业务”甚至伪造发票、虚开发票(如虚开版面费、材料费、咨询费、租车费等)、虚构人员名单、虚列项目、编造虚假合同(协议)、虚列内容等方式套取科研经费;是否存在向与科研项目无关人员违规发放劳务费及专家咨询费;是否借学生名义冒领劳务费据为己有或者向学生索回劳务费。

2.是否存在将外协经费化整为零,规避学校采购审批程序、招投标管理等问题。

3.是否存在将科研经费违规转拨、转移到利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套取科研经费;是否存在借科研协作(合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

4.是否存在采用虚构事项、虚假出行、虚报天数和人数等信息报销差旅费、会议费;是否重复报销已由其他单位承担的差旅费、会议费。

5.是否存在违规列支其他与科研项目无关的费用。

(三)自查方式:各项目负责人全面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能自行整改的,立行立改;需要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整改的,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申请,报所在单位汇总后提交科研处,科研处会同财务处、审计处研判后进行整改。

、工作流程

(一)组织动员

各单位组织召开本单位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工作布置会,向科研项目负责人传达本项工作的具体要求。

(二)开展自查

1.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自查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学校信息门户进入财务系统,查询项目经费开支情况,对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自查问题清单》(附件1)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表(负责人填报)》(附件2,由二级单位留存备查),对每个项目进行逐项核实和自查,按要求如实填写自查表。

2.各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自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自查问题汇总表(二级单位填写)》(附件3)。

3.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自查问题汇总表(二级单位填写)》(附件3)纸质盖章版报送至财务处(东校区行政楼30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scwc@gpnu.edu.cn。

(三)落实整改

学校将汇总、分析各单位自查问题情况,结合上级有关部门专项检查整改要求,专题研究整改措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38256665。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自查问题清单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自查表(项目负责人填写)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科研经费自查汇总表(二级单位填写)


财务处、科研处、审计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