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8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请各二级学院(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填报实验数据统计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信息统计与填报核对日期
1、实验室信息统计时间段: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即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学期。
2、实验室信息填报与核对日期:2021年9月22日-2021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登录方式
登录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主页上的“智慧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和核对相关数据。登录方式如下:
1、校内登录方式
(1)校内登录方式1:
学校主页==>>机构设置==>>党政部门和群团组织==>>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信息管理平台==>>输入用户名、密码
(2)校内登录方式2:http://sysglpt.gpnu.edu.cn/LMS/Default.aspx。
2、校外登录方式
校外使用WebVPN登录,网址:webvpn.gpnu.edu.cn,用户名和密码与本人在校内登录(学校主页==>>数字校园==>>信息门户)的信息门户上的用户密码一致。
三、实验信息数据填报与核对指引(详见附件1)
2020-2021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的采取网上填报与函报相结合的形式。
实验信息数据填报内容:实践(实验)教学计划、实验人员管理信息、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实验室经费情况(SJ7)。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实验室经费情况表(见附件3)的纸质材料(交到东校区行政楼604室)、电子版(发至gssgk@gpnu.edu.cn)于2021年9月27日17:00前完成。
四、注意事项
1、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一项常规性工作,请注意平时数据的收集整理,保存所统计的电子数据及资料,方便日后查阅及和参考。
2、为了节约时间,提高填报效率,上述对填报做了指引,不再组织集体培训。若有需要培训的老师,将在线单独辅导。
3、各二级学院(中心)安排1-2名负责统计的工作人员(建议相对固定),并将实验室信息统计人员信息表(见附件4)的纸质材料(交到东校区行政楼604室)、电子版(发至gssgk@gpnu.edu.cn)于2021年9月23日17:00前完成。
4、各二级学院(中心)按照2021年8月31日前实验室所在权属,认真组织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期完成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
5、各二级学院(中心)的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将作为本单位下一年度申报实验室建设的主要依据。
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的通知.docx
附件1:实验信息数据填报与核对指引.docx
附件2:XX学院(中心)2020-2021学年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xlsx
附件3:XX学院(中心)2020-2021学年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xlsx
附件4:XX学院(中心)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人员表.docx
联系人:庄志惠
联系电话:38265410
联系地址:东校区行政楼604室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