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生档案管理规定,新生入学后各二级学院应将考生档案、录取通知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登记表及党、团籍等材料,按班级、学号顺序排好后移交到档案馆学生档案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档案整理要求:
新生档案一律由辅导员亲手拆封,拆封时请将档案材料整理齐后用剪刀在档案袋正面上方的右上角剪一个小三角口,然后用裁纸刀从档案袋上方裁开(不能裁到档案材料),再将录取通知书(打开)、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登记表、入党(团)志愿书等材料装入学生档案袋中(团员证、兵役证不归入档案袋),最后将学号、姓名粘贴条贴在档案封面正面的左下角,按学生档案所列项目明细以班级为单位打印新生档案移交清单,由辅导员亲自将整理好的档案移交学生档案室,同时移交清单电子版。
二、新生档案移交时间安排
10月9日:美术学院
10月10日:计算机科学学院
10月11日: 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
10月14日:电子与信息学院
10月15日:财经学院
10月16日:外国语学院
10月17日: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10月18日:自动化学院
10月21日:机电学院
10月22日:光电工程学院
10月23日: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10月24日:文学与传播学院
10月25日:管理学院
10月28日: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
10月29日:音乐学院
注:
1.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期移交新生档案的二级学院,请提前通知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2.凡是学生报到上交档案时私自拆封的,请通知学生回高中学校密封后再移交。
3.请不要将学生团员证、高中毕业证等放入档案袋,另外不要另行复印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归入档案。
4.移交时请核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登记表是否填写完整。
5.凡是外省只有电子档案的考生(山西、山东、广西等),需要签一份未交纸质档案声明进行归档。
学生档案室地址:校本部综合馆西侧五楼505
联系电话:38265480,联系人:冯老师
档 案 馆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