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校级优秀智慧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广师大教〔2026〕30号)、《关于开展校级优秀智慧课程现场汇报的通知》(广师大教〔2026〕34号)要求,学校于5月13日组织完成了校级优秀智慧课程现场汇报与专家评审工作。经课程申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现正式公布本次校级优秀智慧课程入选名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名单
本次共25门课程入选校级优秀智慧课程;结合现场汇报评审结果,确定前16门课程予以专项建设资金支持,详见《校级优秀智慧课程入选名单》(附件)。
二、课程建设要求
(一)获专项建设资金支持的课程,须严格按照校级智慧课程建设标准,持续优化课程资源、完善教学模式、深化平台应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并接受验收。经费使用须遵守学校财务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本次入选但未获得专项支持的课程,仍作为校级优秀智慧课程建设管理对象,由所在学院统筹推进后续建设,持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智慧课程建设,加强统筹指导、督促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二)各入选课程负责人须对照建设标准,持续完善课程内容、优化教学设计、深化智慧教学应用,确保达到预期目标,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教学成果。
四、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张爽爽;联系电话:020-38265564;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
附件:校级优秀智慧课程入选名单
教务处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