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执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学校学科专业发展数据基础,提升数据治理与应用能力,构建数智化学科专业“画像”,为学校“申博冲百”战略目标提供坚实数据支撑,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督厅函〔2025〕16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家数字经济发展与未来产业布局,聚焦“四新”(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建设目标,锚定学科专业优化调整与高质量发展导向,构建“数据采集—治理分析—应用赋能”闭环体系。强化数据在学科规划、资源配置、教学改革与科研创新中的支撑作用,助力开展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测和质量预警,推动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质量同步提升,为重塑高等教育评价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机制与任务分工

(一)工作机制

2025年数据采集工作采用“填报单位主导、参与单位协助、统筹单位审核”的工作机制。各填报单位作为数据采集责任主体,全面统筹本单位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填报及审核工作;各参与单位主动配合填报单位开展工作;各业务归属部门负责对本业务领域数据进行统筹、审核与最终质量把关。

(二)任务分工

填报单位职责:各数据填报单位需成立专门数据采集工作小组,明确内部责任分工,并将采集小组名单电子版发送至评估中心指定邮箱(见附件1),填报单位需全面负责本单位原始数据的收集、整理、录入及审核工作,确保数据来源真实可溯、内容完整无缺,并对本单位填报数据的最终质量承担主体责任,同时积极配合业务归属部门开展数据复核与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数据采集任务高质量落地。

参与单位职责:根据任务分工,各参与单位需主动配合数据填报单位开展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本单位相关原始数据,对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业务统筹单位职责:各业务统筹单位按归口领域履行数据复核与质量把关职责:人事处统筹全校师资队伍与人事管理相关数据;教务处负责统筹全校教学运行与人才培养相关数据;财务处负责统筹经费收支与财务管理相关数据;学生处负责统筹全校学生获奖、学习成效、学生管理等相关数据;科研处负责统筹全校科研项目等相关数据;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全校研究生培养等相关数据;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统筹留学生管理等相关数据。完成首轮填报后,各统筹单位需依据数据分析报告等,对照原始材料开展系统性数据复核,针对发现的问题沟通核实并明确整改要求,跟踪督促整改落实与成效复核,切实履行业务领域数据统筹协调与最终质量把关职责。

具体任务分工详见附件2《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任务分工一览表》

三、填报内容与流程

(一)填报内容

本次采集数据分为“院校篇”“专业篇”和“学科篇”三部分数据。院校篇: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办学基本条件、思政教育情况、教职工基本信息、学生基本信息、学科专业基本信息;专业篇:包括培养过程、培养成效、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师范类专业补充表、工科类专业补充表;学科培养: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撑平台。

(二)填报流程

数据采集需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附件3)及《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数据网络高校节点操作手册》(附件4)的指标内涵说明与操作要求执行。填报单位根据分工认领任务表格;数据收集完成后,通过本部门专属账号上传至校级平台(校级平台网址及登录用户名密码另发);填报单位负责领导对上传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校级管理用户,校级管理用户进行最终审核,如有问题将退回填报单位重新填报及审核。所有表格完成后,由相关部门通过部校通道统一提交至教育部数据网络高校节点,提交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四、工作进程安排

第一阶段(11月2日前):明确分工,启动采集

(一)压实责任体系。各填报单位需确定专人担任数据填报负责人,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任”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解,确保责任到人、任务落地;

(二)开展专题培训。学校组织召开全校数据采集专题培训会,系统解读教育部指标体系内涵、填报规范要求、平台操作流程及数据质量要求,同步成立全校数据采集工作群,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三)启动数据采集。各填报单位依据任务分工,全面梳理本单位相关数据资源,有序开展数据收集、整理、核对与初步上报工作。

第二阶段(12月19日前):认真填报,党政研判

各填报单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与系统上传工作,严格执行“填报人自审、负责人复审”的内部审核流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数据填报完成后,各单位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及与学科专业建设实际的契合度进行全面研判,形成最终确认意见,杜绝数据错漏、逻辑矛盾等问题。

第三阶段(12月26日前):解读分析,修正完善

统筹单位基于数据分析报告,对填报单位数据开展系统性复核,针对发现的问题沟通核实并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及标准,并对整改成效进行二次复核,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第四阶段(12月30日):集中反馈,协同修正

学校召开数据采集情况现场反馈办公会,通报全校数据填报整体进展、共性问题、典型案例及整改要求;各填报单位与统筹单位负责人面对面沟通,共同研判重点难点问题,现场完成数据修正与完善工作,形成“发现问题—沟通协调—即时整改—现场核验”的闭环管理机制。

第五阶段(1月9日前):整体复核,审议定稿

对数据进行全面复核、形成全校数据采集汇总报告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确定最终上报数据,确保数据符合上级要求与学校发展实际。数据最终确认后,各填报单位填写《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见附件5),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

第六阶段(1月12日前):统一上报,完成闭环

学校通过部校通道将采集数据提交至教育部数据网络高校节点,完成本轮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质量管控

各单位需准确把握教育部指标内涵与填报要求,规范数据采集流程。审核责任人对原始数据、填报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对本单位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将对采集上传数据进行复核,对数据作假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二)严守时间节点

数据填报实行“节点倒逼、责任倒查”机制,各单位须严格遵守本通知明确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本次数据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逾期未完成的,将影响全校整体上报进度,相关责任由各单位自行承担,学校将予以通报。

(三)保障数据安全

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数据管理规定,严禁泄露填报过程中的涉密信息、敏感数据,违规者将按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沟通协作

本次数据采集涉及内容新、部门广,涉及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两个学段,涉及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两个维度,各责任单位和参与单位要打破工作壁垒,畅通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确保数据采集、审核、上报全流程顺畅衔接。

六、联系方式

(一)业务联系人

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任老师

办公地点:东校区一教801

联系电话:38256485;邮箱:gspj@gpnu.edu.cn

(二)信息技术负责人

网络信息中心:吴老师

联系电话:85512962

(三)工作群

1.企业微信群:广师大数据填报工作群

2.企业微信群二维码:

为了便于沟通交流,请各单位数据采集相关人员尽快加入工作群(修改备注为:单位名称+姓名),届时相关工作通知及材料将通过工作群发布。同时,请各单位于12月3日前将《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采集小组名单》(附件1)报送至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邮箱。


附件:

1.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小组名单

2.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任务分工一览表

3.《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数据资源建设指南》

4.《国家教育大数据中心数据网络高校节点操作手册》

5.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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