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选派实习生赴潮州、惠州、河源、韶关、阳江、连南等地中小学(含中职)开展教育实习的通知》的要求,我校遴选了一批政治觉悟高、专业素质过硬、具有扎根教育教学一线情怀的优秀本科师范生,前往上述地区的中小学(含中职)开展教育实习工作。现将实习生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将实习前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实习时间自2025年9月起,至2025年12月末。
(二)出发时间在2025年8月底至九月初,具体日期另行安排。
二、教育培训
(一)各学院要在学生实习出发前,组织开展全面系统的实习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礼仪、教学、安全等方面,重点培养学生职业礼仪规范,强化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二)培训结束后,各学院需撰写实习前培训新闻稿,在学生实习出发后3 个工作日内发送至实践科邮箱(gssjk@gpnu.edu.cn)。
三、工作要求
实习的相关工作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见附件2)的要求执行,具体职责如下:
(一)教务处负责教育实习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各环节,组织中期检查,对实习学生的实习状况和实践教学质量进行管理与监控。协助各二级学院与学生实习学校沟通对接,处理实习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二)学生处协同和指导各学院做好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学院对学生的教育实习负主体责任,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任务,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高质量推进。学院应认真细致做好校外教育实习的各项工作,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和日常管理教师。学院应为学生购买保险。
(四)实习指导教师须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和高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实践教学经验。指导教师应按照教育实习管理规定完成指导工作,并填写相关材料。
(五)实习学生应严格遵守《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及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实习过程中践行师德,认真实习。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不参加宗教活动,并提高安全意识,规范考勤。
四、工作联系人
教务处:陈老师,联系电话:020-38817784。
联系邮箱:gssjk@gpnu.edu.cn。
附件:
1.2025年秋季师范生赴各地中小学(含中职)开展支教实习学生名单(第一批)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生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