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持续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转变教学方式,打造我校教师教育线上“金课”,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教师教育类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广师教〔2019〕24号)、《关于公布2019年校级教师教育类在线开放课程立项的通知》(广师大〔2019〕243号)等文件要求及相关管理规定,教务处决定对《创客教育理论与实践》等10门校级教师教育类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9年校级教师教育类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形式
    (一)线上评审
    各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10月30日之前将所有课程资料上传至相关课程平台。教务处将主要从课程的设计制作、课程内容的科学性及政治倾向方面进行审核。校外专家登录课程平台进行线上预评审。
    (二)结题答辩
    教务处将于2019年11月中旬组织校外专家进行项目结题答辩(具体时间、答辩顺序、答辩地点另行通知),请项目负责人准备答辩PPT或现场登录课程平台,参加现场结题答辩(陈述限时10分钟,专家提问5分钟)。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与上线标准分别见附件2、附件3。
    三、材料要求
    (一)线上课程需具备:课程基本信息(课程概述、简介、图片)、宣传片、教师信息、授课视频等。
    (二) 项目负责人需要对照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与上线标准(见附件2、附件3)进行自查,结题验收需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类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一式五份、双面打印,由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请于2019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及其他辅助材料应压缩打包并以“项目编号”命名,发送至联系邮箱。
    四、其他事项
    (一)教务处开展项目结题验收的初审工作。对于未启动建设工作或未实质性启动建设工作的项目,学校将对该项目作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金,项目负责人必须主动退还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能主持或参与申报教务处组织的任何教学项目。
    (二) 教务处根据校外专家组评审情况,在学校校园网“教学信息”栏公布验收结论。
    1.对于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学校将对该项目作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金,项目负责人必须主动退还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能主持或参与申报教务处组织的任何教学项目。
    2.对于验收结论为“暂缓通过”的项目,暂停项目经费报账,项目负责人必须在2019年12月15日前完成整改并进行再次验收,验收费用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再次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学校将对该项目作撤项处理,并追回项目资金,项目负责人必须主动退还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能主持或参与申报教务处组织的任何教学项目。
    工作联系人:赵建云。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
    联系电话:38265564。联系邮箱:
gsjyk@gpnu.edu.cn

附件:
    1.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9年校级教师教育类在线开放课程立项建设项目名单
    2. 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标准
    3. 广东省本科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上线标准(试行)
    4.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类在线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