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在即,为使本学期教学工作有个良好的开端,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就做好开学初教学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教务工作 
    1.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正式上课时间为9月2日(星期一),2019级新生上课时间为10月8日(星期二)。
    2.各学院务必根据学校的要求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内排课和选课学生数据的整理、核对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完整。通知教师登录新版教务系统查询个人课表,通知学生登录系统查询学生个人课表。同时,将班级课表发放至相应班级,如有教师或学生提出系统中信息与实际不符,请教务员尽快与教务科沟通并处理。
    3.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教师上课必须按照课表安排的教室和时间进行授课,且不得擅自调停(补)课。因特殊原因需调(补)课,相关教师需事先按学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请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落实课堂点名要求,若有异常情况务必报告学生所在学院。
    5.以网络课程形式修读通识平台选修课(即全校性选修课)的同学,请按学校安排进行课程学习,具体安排另发通知。
    6.各教学单位在9月13日之前完成组织本单位的系(专业)、教研室教学研讨会,针对上学期教学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研讨总结,并就新学期教学计划的执行进行研讨,各学院在9月21日之前召开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会议,并在9月25日之前连同教学初检查情况一并总结报教务处。
    7.各教学单位务必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任课教师的到位,教学基本文件的准备,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归档、试卷分析及成绩登录,实践教学工作准备等情况。
    二、补考、缓考工作及学业预警
    1.公共基础课(含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体育部等负责的课程)于第一周周末(9月7、8日)进行集中补考。 
    2.专业课(含专业基础课)的补考分散进行,由各课程负责单位自行组织安排,于第二周周末(9月15日)之前完成。跨学院课的补考,相关学院应做好时间协调及学生通知工作。各教学单位在9月5日之前将本单位的补考安排情况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视具体情况安排抽查。 
    3.各教学单位应按正考的标准和要求做好补考的各项工作,包括监考、阅卷、成绩登录等。补考成绩以实际卷面成绩登录在学生成绩补考栏。 
    4.缓考可与补考同时进行,也可单独组织。缓考成绩登录在学生成绩正考栏,缓考与补考试卷务必在9月21日之前完成阅卷和成绩登录。9月28日前各学院统计重修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
    5.各教学单位应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将补(缓)考试卷提交教务处印务中心印制,并于考前自行领回清点。 
    6.必修课补考仍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修。各教学单位应及时通知补考(含上学期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按照学校要求办理重修手续并参加有关课程的重修,逾期未要求办理重修手续的学生不给参加课程重修考核。
    7.补考(缓考)考生必须遵守考试纪律,携带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有效证件为学生证,身份证和校园卡等三种证件中的任意两种信息点齐全、清晰的证件),否则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8.补考(缓考)需要再缓考的学生需填写缓考申请表并按要求办理缓考手续,请各学院在2月27日前将缓考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不履行缓考手续者一律按旷考处理。
    三、实践教学工作
    1.2020届毕业实习工作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实习教学工作,要求成立各教学单位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从各专业的性质、特点出发,确定具体的实习内容,联络实习单位,拟订实习计划,加强对毕业实习的全过程管理和监控,严格把关,规范管理,客观评定实习成绩,确保毕业实习教学质量。
    各教学单位在实习结束后,实习成绩要及时录入到教务系统,并对实习资料进行及时归档。教务处将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毕业实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不定到实习单位巡视考察,保障实习质量,对落实不到位的教学单位或实习基地将予以通报。
    2.实践(验)教学
    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加强和重视学生的实践教学环节,应该开设的实践课程必须开设,对课程内的实践教学环节要开好,开全,对实验课程和课内实验要严格根据实验教学的有关要求做到安排细致,分组合理,责任到人。同时要根据要求做好实践(验)教学的预约、实验(实习)报告、技术档案等的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四、学籍管理及学业预警工作
    1.留、降级
    各学院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梳理达到留(降)级处理的学生名单,并于开学三周内通知学生办理留(降)级有关手续。拒不办理手续者,由二级教学单位的学生管理部门作劝退学处理。
    2.退学
    各学院根据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梳理达到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由学生所在学院上报教务处审核,并报校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学籍处理工作。
    3. 学业预警
    各学院要做好多门课程不及格学生的预警工作,尤其是2020届毕业生的学业预警。
    五、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学校成立教学秩序检查组,对开学第一周和新生上课第一周的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根据有关单位的自查情况对开学初的准备工作进行抽查,以了解各单位开学初教学工作的安排与实际运行情况。具体安排见校办通知。

各教学单位要成立由教学院长(主任)牵头,院(部)领导、系(教研室)主任、教务员、辅导员等共同参与的教学工作检查小组,负责落实和检查各学院教学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本着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加强开学初教学检查与管理,确保正常有序的教学与考试秩序,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教学单位于9月25日之前按照要求将学期初教学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整理和小结后交教务处教务科(纸质稿与电子稿各1份),联系人:龚老师,电话:38256866,邮箱:gsgzm@gpnu.edu.cn。有关情况将在学期初教学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