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3级学生进行体质测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 年<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体质健康发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13级学生体质测试工作将分阶段组织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单位

计科学院、电信学院、机电学院、自动化学院、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经贸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政法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美术学院、教育学院、音乐学院、汽车学院、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医务室、体育部

二、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体前屈、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三、测试时间、地点

1、白云校区:时间 2016年5月14、15、21日(十一周星期六、日和十二周星期六)

地点:肺活量、体前屈、身高/体重(田径场和篮球场器材室内);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田径场北边)、仰卧起坐(女)A8楼下)

2、校本部:2016年5月22日(第十二周星期日)

地点:体前屈、身高/体重、肺活量(综合馆三楼)、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田径场南边)。

3、西校区:由体育部的许欣烈老师负责安排时间并通知有关单位。

4、北校区:由体育部的钟国强老师负责安排时间并通知有关单位。

具体安排见附件1。

四、注意事项

1.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每年必须上报国家教育部,是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的基本数据之一,同时,人数多、项目多,组织工作比较困难,因此,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协助组织各班级学生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参加。

2.根据规定,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请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织和督促学生加强体育锻炼。

3.因病或残疾学生,经校医务室证明,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方可免予测试。因故不能如期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由本人书面向体育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参加补测。

4.测试时学生应穿着轻便运动服装、运动鞋,忌空腹或饱腹进行测试。同时,参加测试的同学均必须在体育委员或现场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测试过程中如有不适务必立刻停止测试并报告。

5.请各学院通知各班班长参加测试培训及领取表格。

(1)白云校区培训地点:田径场器材室;时间:十一周星期五(5月13日)12:40

(2)校本部培训地点:综合馆三楼;时间:十二周星期一(5月16日)13:00

(3)西校区、北校区培训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安排。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