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责任岗位及人员:

1.网络信息安全主管

工作职责:负责事件等级划分、审核处理方案等全局工作;对重要事项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请示、汇报,并通报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就网络与信息安全有关事项协调中心各有关人员开展工作。

负责人:方刚,办公电话:38256636。

2.网络信息安全专员

负责事件的归档、人员联络、整改方案制定及工作汇报。

负责人:陈志华,办公电话:38256642。

3.信息系统与网站安全专员

工作职责:负责证据获取,原因分析及整改工作。

负责人:黄经赢,办公电话:38256637;蔡金玲:36545658;王新鹏,办公电话:38256639;徐省华,办公电话:38256637。

4.网络安全专员

工作职责:负责网络安全、系统与网站的访问控制,必要的时候采取禁止访问等强制性措施;

负责人:麻书钦,办公电话:38256641;阎连龙,办公电话:38256639;谢伟彬,办公电话:36549246。

二、网站与信息系统安全事件等级划分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特别重大事件是指能够导致特别严重影响或破坏的信息安全事件,包括以下情况:

(1)会使特别重要信息系统遭受特别严重的系统损失;

(2)产生特别重大的社会影响。

2.重大事件(Ⅱ级)

重大事件是指能够导致严重影响或破坏的信息安全事件,包括以下情况:

(1)会使特别重要信息系统遭受严重的系统损失、或使重要信息系统遭受特别严重的系统损失;

(2)产生的重大的社会影响。

3.较大事件(Ⅲ级)

较大事件是指能够导致较严重影响或破坏的信息安全事件,包括以下情况:

(1)会使特别重要信息系统遭受较大的系统损失、或使重要信息系统遭受严重的系统损失、一般信息信息系统遭受特别严重的系统损失;

(2)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

4.一般事件(Ⅳ级)

一般事件是指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信息安全事件,包括以下情况:

(1)会使特别重要信息系统遭受较小的系统损失、或使重要信息系统遭受较大的系统损失,一般信息系统遭受严重或严重以下级别的系统损失;

(2)产生一般的社会影响。

三、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