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6〕166号)要求,我院现组织开展2016年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推荐名额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教改项目分为综合类和一般类两种。

综合类教改项目主要围绕全省或学校教学改革重点领域(见附件1)开展,针对人才培养关键环节进行研究和改革实践。

一般类教改项目主要面向教学一线,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开展研究和改革实践。

(二)推荐名额

我院可推荐13项,其中一般类项目比例不低于50%。各二级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项。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省级教改项目,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6年8月31日),能够组织相关教学资源和团队独立完成项目建设;同一学院内项目名称相近内容相似的不应重复推荐。

(二)申报省级综合类教改项目,须近三年内获得过校级教改重点委托项目立项,且由学校相关专业负责人或校、院负责人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

(三)申报省级一般类教改项目,须具有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基础,主要由学校教学一线教师牵头申报并组织实施。优先支持2014、2015年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优先支持中青年一线教师项目研究和建设。

(四)已获省级教改立项但尚未校内结题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再次申报。每位项目负责人只限申报1项;每位项目参与者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的项目数不得超过2个。

三、推荐材料及报送

(一)二级单位提交推荐汇总表(须对推荐项目进行分类排序,附件2)、各项目申请书(附件3)各1份,以上纸质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发联系人邮箱。

(二)所有材料的提交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5日(周一),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周周;电话:38256728;电子邮箱:gsbj@gpnu.edu.cn;办公地点:本部行政楼202A。教改项目QQ群:233094787。

四、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拟于9月10日前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后,确定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项目。经专家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后,项目组成员排序一律不得修改或增加人员。

请各相关二级单位认真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力争使我院在新一轮广东省教学改革研究与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建设中取得新的突破。

附件:1.2016年省综合类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重点领域简表

      2.2016年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推荐汇总表

      3.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中心)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