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在2016年4月22日印发《关于做好加快2016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进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广师院〔2016〕181号),要求力争在2016年5月1日前,各单位将设备采购需求报设备处;截止至2016年7月4日止,设备处收到的设备采购需求全部按照规定程序进入采购流程。由于政府规定的采购方式所需时间周期较长,为进一步推进2016年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进度,请各单位尽快明确本年度涉及财政专项资金的设备采购需求,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设备采购申请表》(详见附件),于7月12日下午5:00前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张光华;联系电话:38256662;联系地址:校本部办公楼605;电子邮箱:gyk@gpnu.edu.cn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