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试行)》(粤教高函〔2017〕19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报告的通知》(粤教高函〔2017〕179号)、《关于我院各单位开展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的通知》(广师院〔2018〕4号)等文件精神,为检查验收我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一年来各项整改工作任务的成效,提前做好迎接广东省教育厅组织的审核评估整改回访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我校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验收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改验收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新时代高教40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持续落实“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要求,进一步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巩固本科教育的基础地位,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创建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技术师范大学。
    二、整改验收时间
    2019年1月15日至3月31日。
    三、整改验收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梳理总结,撰写验收总结报告
    各单位紧扣《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及附件《审核评估整改问题台账》《整改任务书及时间表》,务必认真梳理一年来的整改工作,对照本单位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整改问题台账》《整改任务分解表》,自查自评本单位整改方案中任务的落实情况及完成成效,撰写本单位《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总结报告》。
    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总结报告的撰写工作,报告撰写人应熟悉本单位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并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述能力。各单位在撰写《整改工作总结报告》时,需要对照本单位制定的《整改工作方案》《整改任务分解表》,逐项逐条说明整改工作进展、措施、做法、工作成效与经验及尚未完成任务的下一阶段整改计划,着重说明解决深层次问题的机制、制度建设、具体措施及实施成效。学校在各单位提交的整改验收工作总结基础上形成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总结报告,2019年3月下旬提交广东省教育厅。
    (二)收集整理整改过程材料,做好整改相关支撑材料
    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支撑材料是各单位落实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任务的过程记录,是改进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具体反映,也是各单位撰写整改工作验收报告和教育厅整改回访检查验收的基本依据。各单位需结合本单位《整改任务分解表》《整改工作总结报告》,做好一一对应的整改验收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可以是数据、文本材料等,如新制定或修订的规章制度、规划、会议材料、教学总结、教学实践案例、数据统计、工作通知、工作记录、工作图片等。支撑材料应有目录,分类整理后同整改工作总结报告一起提交。
    (三)召开整改检查汇报会、迎接整改回访检查验收
    学校将召开整改检查汇报会,分别就职能部门、教辅机构、各学院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与指导,就有关问题进行提问和讨论,并对整改问题的完成或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各单位需高度重视本次整改检查工作,及时对整改实施过程中的措施做法、经验成效进行归纳总结。各牵头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创新创业学院、财务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络与信息中心)切实负起第一责任、各协助单位应按照负责单位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负责单位开展审核评估整改任务总结工作,为学校迎接省教育厅整改回访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四、整改验收工作要求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方案(试行)》(粤教高函〔2017〕197号)的精神,省教育厅将组织审核评估工作专家委员会专门进行整改情况的核查。省教育厅将各高校开展审核评估整改情况及专家回访情况列入年度“创新强校工程”绩效考核范畴,并作为相应的资金分配要素及排名因素,对整改回访中结论为“不合格”的高校将采取通报公布、限制招生规模、限制有关教学项目申报等措施。其中,限制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教学成果奖等重大项目申报数额,在原有基数上核减20%;限制当年招生计划规模,在原有基数上核减5%。为此,对各单位整改验收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开展整改验收检查是促进我校整改工作落地、落实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按照坚持重点整改与全面建设相结合、坚持重点整改与全面建设相结合、坚持完善规范与强化特色相结合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整改验收工作落到实处,做好接受校内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二)各单位应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评估整改验收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标本单位《整改工作方案》《整改问题台账》《整改工作任务分解表》,仔细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挖掘整改工作的亮点特色,补齐短板,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行动落实到位,亲自抓、见实效。
    (三)整改验收工作采取单位自评自查和学校全面检查或专项督查的方式。在各单位全面自查基础上开展学校督查,学校督查由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领导小组统筹,教务处具体负责组织专家检查组分别就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和教学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以审阅整改工作总结报告、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准备10分钟PPT,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查阅支撑材料、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实施。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
    (一)请各单位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本单位评估整改报告撰写人名单(附件1)纸质版(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交至校本部教务处评估科(3栋405),电子版发至:
gspj@gpnu.edu.cn
    (二)请各单位于2019年3月10日前将本单位《整改工作总结报告》(附件2)、《整改任务完成表(含支撑材料名称)》(附件3)纸质版(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交至校本部教务处评估科(3栋405)。《总结报告》《整改任务完成表》《整改工作汇报PPT》电子版发至:
gspj@gpnu.edu.cn
    联系人:孔老师;联系电话:38256485。

附件:
    1. 《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报告撰写人名单》;
    2. 《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总结报告》(模板);
    3. 《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完成表》(模板);


 

教务处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