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继续做好广东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建设工作,省教育厅下发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9-2023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2号),根据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申报承担、承建教指委
    1.申报范围:各相关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大类专业在全省相关专业领域内的教学水平及影响力,申请附件1中“*”标注的一个或数个教指委(附件1中“*”标注的为2019年3月到期换届教指委以及拟新成立的教指委)。
    2.申报条件:主任委员单位在相关专业领域实力强,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成果丰富,知名度高的学校,且能够为教指委日常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场地、设备和一定经费保障。
    主任委员应具有正高职称,是在高等学校本学科专业领域内有较高影响力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者和研究人员,热心教指委工作,具有一定奉献精神,能安排足够的时间精力,积极带领教指委做好全省高校的相关教学指导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3.材料要求:申请承办教指委,应填写《申请承担、承建本科高校教指委汇总表》(附件2)、《主任委员单位申请表》(附件4)、《主任委员个人信息表》(附件5)。
    (二)推荐申报教指委委员
    1.推荐范围:各相关学院可推荐附件1中“*”标注的一个或数个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委员,(附件1中“*”标注的为2019年3月到期换届教指委以及拟新成立的教指委,其余教职委前期已经组织推荐,前期推荐材料有效,学院如有调整或补充可以一并提交,与前期重复推荐的以新推荐为准,前提推荐名单见附件7)。
    2.申报条件:各教指委委员一般由校内专家和校外专家构成,条件如下:
    2.1.校内专家。为人正派、办事公正,具有正高级职称,并在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热心参与高校教学或人才培养指导工作,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2.2.行业专家。热心参与高校教学或人才培养指导工作,在相应行业企业中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所在行业工作岗位各项技能要求具有深刻、具体人事,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3.材料要求:各相关学院应结合本学院专业特色,研究确定教指委委员推荐人选,填写《推荐高等学校教指委委员汇总表》(附件3)、《推荐委员个人信息表》(附件5,推荐现任委员连选连任的可不提交个人信息表)。
    二、其他要求
    为充分发挥我校专家型教师对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请各学院积极研究、推荐本学院专业内的专家和校外行业专家,每个学院可为报送的教指委推荐校内专家和行业专家各1人,纸质材料于2019年1月15日17:00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gsjyk@gpnu.edu.cn,请学院汇总报送,本次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联系人:闫仙 ,联系电话:38256661。

附件:
    1. 2019-2023年广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2. 申请承建本科高校教指委汇总表
    3. 推荐高等学校教指委委员汇总表
    4.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申请表
    5.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个人信息表
    6. 我校现任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7. 2016年至2017年前期推荐本科高校教指委委员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