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研究生在教学、管理与服务方面的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三助一辅”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管理办法》(广师大〔2022〕230号)相关要求,现就公开选聘2026—2027学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读全日制研究生。
二、岗位设置与职责
(一)岗位设置
本次共设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2个。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参与思想引领、党团建设、班级建设及校园文化活动组织,营造良好育人氛围,推进优良学风建设。
2.协助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重点关注学业困难、经济困难、心理困扰等特殊群体学生情况,配合做好心理疏导、学生资助、就业创业指导等相关工作。
3.协助处理学生工作办公室日常事务,完成交办的其他专项工作。
4.按要求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考核。
5.每周在岗值班不少于4个半天,具体值班时间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
三、岗位申请与聘任
(一)申报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业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学有余力,能保证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岗位职责。
3.工作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及文字综合能力。
4.实践经验丰富: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或有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等学生组织部长及以上任职经历,或担任过兼职班主任、朋辈心理辅导员等经历者优先。
5.政治面貌要求: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6.导师知情同意:须经本人导师书面同意,确保不影响正常学业。
(二)个人申请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主申报,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
2.申请材料提交: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cszk@gpnu.edu.cn,请以“姓名+兼职辅导员申请”命名邮件主题及附件。
3.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周四)17:00,逾期不予受理;面试安排:暂定于8月27—28日进行线上面试,具体会议链接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三)岗位聘任
本次招聘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结合申报材料审核情况及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聘用。
四、岗位聘期
兼职辅导员聘期为一学期,自2026年9月至2027年1月。
五、培训与津贴
培训与考核:学校将对拟聘兼职辅导员开展岗前业务培训及在岗能力提升培训,并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及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岗位津贴: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管理办法》(广师大〔2022〕230号)规定执行。津贴按月发放至研究生本人银行账户,寒暑假期间发放标准及方式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电话:020-38815386
联系邮箱:yjscszk@gpnu.edu.cn
附件: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