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要求,我省2025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工作已完成。我校本次共抽检学位论文34篇,一般论文占比偏高。

我省2025年度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中,专家评议有不合格意见的论文数量占比与2024年度相比明显下降。

(一)从学科(专业)情况来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学科(专业)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相对较多。

(二)2025年度,在开展论文质量问题跟踪复查时发现,

2024年度专家评议结论中存在“不合格”意见的论文及其对应导师,在2025年度未再次出现于新的“不合格”意见清单中,重复发生率为零。

(三)从专家评议意见来看,“选题与综述”“创新性及论文价值”“科研能力与基础知识”和“论文规范性”等四个分项指标的专家评价在“不合格”的意见数较高,其中“论文规范性”专家评“不合格”的意见数比例最高。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核心体现,是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各单位要以本次抽检反馈为契机,切实落实研究生培养质量主体责任,在2026学年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导师第一责任人制度

各培养单位要强化质量意识与责任意识,督促导师在论文选题、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答辩等全流程严格把关。对指导过程中敷衍塞责、把关不严的,学校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加强论文全过程质量管理

进一步完善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体系,严格执行开题、中期考核、预答辩、学术不端检测、盲审、答辩等各环节质量标准,对存在质量隐患的论文及时预警、督促整改,坚决杜绝“重答辩、轻过程”现象,确保所有送审论文达到基本学术要求。

三、强化重点对象督导

针对本次抽检中出现问题的导师,各单位要建立重点督导机制,在本学年论文指导过程中开展专门约谈、全程跟踪,对其指导的所有学位论文进行提前审核、双重把关,避免同类质量问题重复出现。

四、完善质量反馈与改进机制

定期梳理本单位学位论文质量共性问题,建立“抽检-反馈-整改-提升”闭环管理机制,将论文抽检结果与招生指标分配、导师评优评先等工作挂钩,切实推动学位论文质量持续提升。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