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及全国教育大会会议精神,深化我校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扎实推进科技教育人才一体化发展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结合我校研究生发展需要,2026年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确定为6个类别:
1.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同等条件下课程思政项目优先)
2.研究生教材建设项目
3.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4.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
5.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6.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管理创新项目
二、申报限额
面向学校目前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一批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人可对照申报限额说明(见附件1)、已立项课题和研究成果,对应上述项目类别,着眼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突出明确的问题意识,从学科视角按照课题方向自主拟定题目申报,避免重复研究。
三、申报基本条件及要求
具体见附件2。
四、工作流程
(一)组织动员
各培养单位将本通知向全体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和研究生管理人员公布,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二)提交申请材料
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并于3月9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交至各培养单位。
(三)培养单位初审
各培养单位结合本专业建设与改革发展的需要,以及申请人的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严格按限额指标数确定推荐项目。学院拟推荐的项目在公示3个工作日后,统一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含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及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纸质版于3月13日前报送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gsypyk@gpnu.edu.cn,以“学院+校级项目申报”命名。
(四)学校立项
研究生院拟于3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各培养单位推荐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拟立项项目,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正式发文立项。
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精心做好统筹组织,以高质量的项目申报工作,促进本单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创新,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联系人:娄老师、涂老师,电话:020-38257203
研究生院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