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7年度大中专院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 》、《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托幼机构代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穗人社函〔2010〕151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7年度学生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缴费标准及相关流程指引

1.2027年度学生医保费缴费标准为每人425元/年。

2.2027年度学生医保费缴费起止时间为2026年11月7日至2026年11月20日,需由学生本人通过微信公众服务号或者学校企业微信登录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办理缴费(缴费平台开放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至下午18时,不接受其他缴费方式),具体缴费流程见下方:

a.在微信搜索并关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财务部”公众服务号➡点击“学生缴费”➡进入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登录认证后点击“其他缴费”➡ 选择“学生居民医疗保险费(代收)”。

b.学校企业微信➡工作台➡财务平台➡统一支付➡点击“其他缴费”➡ 选择“学生居民医疗保险费(代收)”。

注:学生助学贷款金额未包含基本医疗保险费,请各位同学按照上述缴费流程自行缴纳。

3.请各有关单位配合做好学生医保缴费宣传工作,确保学生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医保缴费,如发现有学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缴费,请提醒该生于缴费截止日期前提供相关付款佐证材料,尽快联系学校财务部协商处理。

二、关于学生参保有关说明

1.新生参保

根据广州市医保局2027年参保工作有关指引,大学新生如在学校参保,须在入学后一个月内暂停户籍地或学籍地参保关系(继续享受户籍地政府资助参保的除外)。

注:广东省内新生需要停保(原医保)才可以参加广州大学生医保,停保流程:微信小程序→粤医保→激活→(左上角)切换到“原参保地城市”→我要办事→(右侧)“查看更多”→居民医保停保→业务类型→情况一:自己停保;小程序操作不了的要自行联系原医保经办部门进行停保。最迟集中参保期结束前停保。广东省外新生停保与否不影响参保。

2.老生参保

医保关系还挂在其他统筹地区和单位的在读老生,如需在学校进行参保,应按规定在原参保地或原单位办理停保及退费手续后(详情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再办理本校学生医保参保缴费手续。续保学生不需做任何操作。

注:非本校参保学生的医保报销不归学校管理,也不享受校内就医优惠,其医保由参保地医保局或参保单位管理。

3.医保待遇有效期

在册在校大学生参保缴费后,新生的医疗待遇有效期为: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老生的医疗待遇时间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4.有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在学校重复参保(不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参保登记、代收保费等):

(1)已在其它统筹地区(如家乡、长期居住地)作为当地政府资助的对象(如:建档立卡低保家庭、贫困家庭);

(2)已在其它统筹地区(如家乡、长期居住地、工作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3)已在其它统筹地区(如家乡、长期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已选择在家乡、长期居住地购买保险的学生)。

注:如符合上述任一情况的学生,已通过学校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缴纳了代收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经核实无误,学生医保办将在省医保缴费确认系统关闭后,就未成功报名参保的相关学生开展参保费退费工作,退费具体事宜请留意后续通知。

三、关于各有关单位汇总上报缴费确认表相关说明

学生医保办将于近期在我校学生医保工作群上传“学生医保费缴费清单”,请各二级学院负责学生医保工作有关人员留意群消息,确保及时下载,在下载后,以各学院为单位,对照缴费清单,把需要在学校参保的学生信息填入《批量缴费确认表》中,并将汇总填写完成的《批量缴费确认表》电子版文档发至邮箱197766744@qq.com,以上工作须在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

广州校区学生医保事宜可致电学生医保办许老师(020-38256707)、李主任(020-38981492);河源校区学生医保事宜可致电河源校区管理办公室邱老师(0762-8883023);也可将咨询问题形成文字材料发至学生医保办邮箱197766744@QQ.com,见信后会尽快回复并跟进处理。


附件:

1.《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7年度大中专院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 》

2.《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我省各类学校科研院所托幼机构代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穗人社函〔2010〕1515号)

3. 批量缴费确认表



学生医保办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