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教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教辅单位内设机构负责人队伍建设,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和教辅单位内设机构设置管理办法》(广师大〔2020〕278号)相关规定,现开展2026-2030年聘期三级内设机构及负责人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内设机构核实与调整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核实现有内设机构设置情况。如需调整(包括增设、名称变更或撤销),请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内设机构设置(调整)审批表》(附件1),按规定程序报备审批。

二、负责人建议人选推荐与填报

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并提出治思想表现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管理能力内设机构负责人建议人选,并组织填写《内设机构负责人聘任审批表》(附件2)。推荐人选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教学单位系(部)负责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中级及以上职称;系统地主讲过一门以上主干课程,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在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2.实验(实训)中心、教辅单位负责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有较丰富的教辅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

3.科研单位内设机构的负责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中级及以上职称;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业务能力,有较高威信。

请各单位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以及单位遴选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报告的电子版(含Word可编辑版和加盖学院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sszk@gpnu.edu.cn;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一同报送至东校区行政楼514A室。

联系人:鄢老师 联系电话:020-38256620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内设机构设置(调整)审批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内设机构负责人聘任审批表

3.教学教辅单位内设机构汇总表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和教辅单位内设机构设置管理办法》(广师大〔2020〕278号)

人力资源部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