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期学校进行部分内设机构调整和中层干部换届,为有序、规范做好资产管理工作,保障国有资产完整性,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交接调拨时间

即日起至2026930前完成。

该项工作将作为学校2026年度资产清查工作,后续将进行重点核实。

二、资产交接原则及调拨范围

1.在原部门使用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需随本人带到新部门,中心原则上不再新配备办公桌、文件柜等资产保留,由新到岗的人员进行接收。

2.岗位调整人员名下资产的使用部门、使用人和存放地点变更。

3.学校内设机构成立、合并、变更和撤销所涉及资产的部门间调拨。

三、资产交接调拨内容

1.资产使用人岗位变更

跨部门调整的人员,留原部门使用的资产,需对资产使用人进行变更,带至新部门继续使用的资产,需进行使用部门和存放地点变更;部门内部调整的人员,名下资产需要交接调拨的,及时做好资产使用人和存放地点的变更。

2.资产管理人员备案

各部门需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资产管理人员备案表》,明确部门资产管理员及分管领导,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资产管理科(东校区办公楼617),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gsdzcc@gpnu.edu.cn。

3.学校内设机构成立、合并、撤销等调整情况资产调拨

新成立的学校内设机构,需要部门间资产调拨的,要及时做好资产交接变更;涉及部门合并情况的,并入单位需要对原部门资产进行清查核对,确保账实相符后,再与合并单位进行调拨。

四、资产交接调拨要求

1.各单位和个人要集中做好资产交接调拨工作,切实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做到资产管理责任到人,资产使用安全完整,防止资产无人管理、流失和损坏的情况。

2.各单位和个人要梳理核对名下资产使用明细账,确保在资产交接调拨过程中,资产账实相符、信息登记准确。

3.各单位和个人要加强协调、相互配合,避免因机构调整或人员岗位变动形成闲置资产,严格落实相关要求,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联系人:简老师、高老师、曾老师,联系电话:38265012

资产管理与招投标中心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