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我省高校与西藏地市共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粤教政务函〔2017〕11号)、《广东高校与西藏林芝市共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地项目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文件精神,结合西藏自治区林芝市职业技术学校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决定选派第十六批教师带队赴该地区开展支教服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教服务派出时间

2026年8月-2027年7月

二、选拔条件及名额

选派1名教师为带队教师赴西藏支教,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组织纪律观念强,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自觉遵守学校和支教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综合素质较高;

4.热爱教育事业,严谨治学,以身作则,身教言教,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5.身体素质好,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6.学校在编在职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担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熟悉职业教育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及学校升格相关工作。

三、选拔程序

1.教师自愿报名,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赴西藏林芝市职业技术学校支教带队教师申请表》,并上交所在二级单位。

2.教师所在单位对该教师的现实表现做出鉴定,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交人事处审核。

3.人事处根据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

4.人事处组织通过审核的教师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教师进行复审,并报学校审批,最终确定支教带队教师名单予以公示。

5.人事处、教务处和学生处组织带队教师进行业务培训。

6.学校为带队教师购买意外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

7.教师在支教期间,财政工资和校内津补贴全额发放。

四、带队支教任务要求

1.服从支教队伍的相关工作安排,按要求带队完成支教任务。

2.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各项工作。

五、具体时间安排

1.个人报名:6月12日前向所在学院报名并填好《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赴西藏林芝市职业技术学校支教带队教师申请表》。

2.初审:各学院结合支教岗位需求,通过面试、考察等形式,综合考核报名者的情况,择优选拔教师,6月16日前将《支教报名表》报人事处师资科(东校区行政楼514A)。

3.体检、复审、公示:2026年7月中旬前。人事处根据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组织通过审核的教师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教师进行复审,并报学校审批,最终确定带队支教教师名单并予以公示。

4.出发时间:待定(预计8月底9月初)。

六、服务期间的管理及考核

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主要由支教学校负责,我校协助;服务期满后由支教学校和我校共同对带队支教教师进行考核,最终考核结果载入本人档案。

七、相关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学院内自愿赴西藏带队支教教师的前期报名工作,认真对照选拔条件做好初选工作,把好人选的政治关、能力关和身体关,按时将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自我要求严、身体适应高原环境的教师报名表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鄢老师;联系电话:020-38256620

办公地址:东校区行政楼514A


附件: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赴西藏林芝市职业技术学校支教带队教师申请表


人事处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