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市医保中心规定及我校学生参保工作安排,现就2026届毕业生医保减员手续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我校在校参保的2026届毕业生。
二、医保减员手续说明
按照广州市医保中心要求,学生医保办将统一在医保系统内进行毕业生减员停保操作,减员停保不影响毕业生当年度医保待遇;减员处理后,毕业生方可按规定参加就业所在地的职工医保,或在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期内于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三、数据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做好毕业班学生(含延期毕业的学生)名单的统计汇总,以学院为单位填写“批量停保减员登记表”(见附件),于2026年5月30日前将附件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7766744@qq.com。
四、注意事项
1. 2026年度毕业的学生信息均需填入表内。为防止身份证号出现乱码,请将身份证号所在的单元格统一设置为“文本”格式再进行输入。
2. 2026年9月后,如有个别毕业生发现自身未能成功办理医保减员,请联系学生医保办许老师(电话:020-38256707),或将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毕业时间、院系班级、联系方式等)编辑手机短信发送至13825188289。
五、毕业后医保衔接指引
毕业生医保待遇均延续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已确定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入职后由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即“随单位参保”),届时系统会通过就业单位增员自动衔接医保,无需个人再做额外处理。
继续升学的毕业生:毕业生如升入下一阶段全日制学校就学,将由新的录取学校统一按新生为其办理新学籍地的大学生参保,切莫自行在旧户头上操作减员,以免造成参保记录中断。
六、门诊报销说明
在校参保的2026届毕业生,在其本人毕业后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的门诊医保报销,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1.携带相关资料回校报销(可以代办);
2.携带毕业证前往本人所在地医保局办理普通门诊选定医疗机构手续,在个人选定的定点医院按医保待遇结算。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至每一位2026届毕业生,确保毕业生医保减员及后续衔接工作平稳有序完成。
附件:批量停保减员登记表
学生医保办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