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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加强新时期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建设,在全省高校培养一批辅导员骨干力量,提升辅导员队伍整体育人水平和工作实效,广东省教育厅决定开展第四批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工作室设主持人 1 名,申报基本条件:

(一)主持人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品行端正、师德高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师生认可度高。

(二)主持人须为全省高校在职在岗专职辅导员(含二级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正科级及以上职务,曾任或在任校级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截至 2025 9 1 日,累计从事辅导员工作 5 年以上且有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意愿。

(三)工作业绩突出,积极参与所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体系建设,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凝练建设方向,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已形成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创新成果和实践范式。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带领团队协同攻关和实践探索,培育育人品牌,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发挥传帮带作用。

(四)主持人在高校思政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研究能力较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3 年主持厅级及以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含课题负责人排名前三)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科研项目;

2. 5 年主持厅级及以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建设项目;

3.获得校级十佳辅导员相关奖项或省级以上辅导员年度人物(含提名奖及入围奖)或校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相关荣誉。

(五)主持人所在高校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健全,示范作用强,保障措施有力,建设成效明显。已开展校级辅导员工作室建设,聚焦辅导员履行主责主业,有力推动辅导员队伍内涵发展。能连续 3 年每年为工作室建设提供不少于 3 万元的配套经费,做好场地保障、软硬件建设等工作。

二、申报方向

工作室应围绕辅导员工作主要职责,凝练建设方向,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选择一个重点建设方向进行申报。

(一)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加强学生理论武装,构建学生理论素养和政治能力提升机制,动态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二)党团和班级建设。创新党建引领工作机制,加强党团班一体化建设和作用发挥,做好学生党团员发展教育管理、学生骨干遴选培养激励等工作。

(三)学风建设和职业规划。培育优良学风、班风、校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为学生提供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开展课外科技学术实践活动。

(四)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熏陶涵育机制,规范化开展入学、毕业典礼等仪式教育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专业特色服务,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构建实践育人大课堂,打造教育引导品牌项目;落实扶危济困和奖助贷工作;聚焦 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化解基层矛盾,为学生提供生活指导。

(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推动新时代心理服务实践、案例经验凝练、特色心理疗愈发展创新,落实学生心理问题筛查和疏导,完善学生理性平和、积极阳光健康心态培育路径机制,深化校家社协同育人。

(六)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聚焦网络思政内容生产与舆情监控,构建学生网络行为感知分析研判机制;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重要阵地,运用网络新媒体对学生开展思想引领、学习指导、生活辅导、心理咨询等;创新工作路径,引导学生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加强学生网络素养教育。

三、遴选数量

第四批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设立 1520 个,工作室建设周期为 3 年。全国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认定为第四批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不再参与申报,不占用本次推荐名额。前三批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纳入《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标准》(附件 1)管理体系。我校可推荐1个工作室。

四、工作流程

(一)学校推荐。各高校根据《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标准》和本校实际情况,组织校内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申报材料。

(二)省级评定。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参评工作室进行资格审核及初评,确定入围答辩名单,经现场答辩提出工作室立项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由省教育厅审定公布。

(三)遴选成员。确定工作室名单后,在全省高校范围内开展工作室骨干成员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另行发布。

(四)管理考核。主持人在建设期内,因转岗、调离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不再从事学生工作或未能正常履行职责,当年内由所在学校指定临时负责人,原立项建设方向不得改变,年度考核后,工作室予以撤销,工作室成员由省教育厅结合本人意愿分派到其他工作室继续培养。工作室建设周期为 3 年,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满验收的考核方式,工作室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工作室予以撤销;建设期满验收不合格的,建设期可延长 1 年,延长期间不再给予经费支持,延长期满验收仍不合格的,工作室予以撤销。工作室及其成员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规定、违反师德规范且情节严重、严重违反财务制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等行为,工作室予以撤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党委要高度重视工作室申报工作将其作为增进育人实效的重要抓手,积极组织动员优秀辅导员及团队进行申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业务骨干。

(二)严格把关推荐。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推荐人选可靠,推荐材料客观真实。


经学院审核后,请满足申报条件的老师 2025 10 20 日前将《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附件 2,可编辑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扫描版)及相关佐证材料(含申报书中提及的所获荣誉和各类成果等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项目立项证明,发表论文封面、目录页、刊号页及全文,著作类成果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研究报告类成果封面、全文和有关采纳证明等)等申报材料提交至学生处邮箱:xscszk@gpnu.edu.cn

联系人:刘玮,联系电话:020-38256672


附件:1.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标准

2.广东省高校名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



学生处    

2025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