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加强高校毕业生择业就业观引导,发挥基层就业典型引领示范作用,结合《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毕业生和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单位就业,也包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应征入伍(团级及以下单位)。
二、奖励名额
各教学单位择优推荐1名教师和1名毕业生,超名额推荐则不予受理,已获得该项奖励的不再推荐。
三、遴选条件
(一)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
2.扎根基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120个月),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36个月)及以上,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优先考虑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工作突出。在基层工作期间,敬业奉献,能力突出,成果显著,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
(二)教师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当好“四个引路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
2.服务一线。长期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一线从事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包括就业指导教师、专业课教师、党政干部、辅导员和就业工作人员等,累计从事就业工作3年(36个月)及以上。
3.工作突出。坚持就业育人理念,用心用情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勤恳务实,在引导毕业生赴基层就业方面工作成效显著。
四、推荐办法
(一)教学单位组织推荐。各教学单位根据本通知相关要求,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和教师候选人。
(二)校级遴选推荐。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候选人遴选工作,并按广东省教育厅分配名额报送候选人推荐名单。教师候选人优先考虑一线专职教师,原则上各地推荐学校中层(含副职)领导干部人数不超过1人。
五、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推荐工作与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教育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鼓励毕业生积极主动到基层建功立业。
(二)“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完成基层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等审核,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
(三)各教学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报送推荐材料(重要荣誉奖励需提供佐证材料),以“教学单位+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候选人汇总材料”命名,每位候选人单独形成一个子文件夹,于9月19日12:00前提交。电子版事迹材料及汇总表打包压缩后发送至1448356687@qq.com,纸质版事迹材料及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提交至东校区工业中心101办公室。
(三)候选人须提供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限2000字),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生活照(1600*900像素)各1张。无需报送光盘、视频等其他材料。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可编辑的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PDF版本。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招生就业办公室 张盼盼;联系电话:020-38256671。
招生就业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7日
附件:
1.“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高校毕业生)
2.“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表(教师)
3.“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事迹材料
4.“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汇总表(高校毕业生)
5.“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候选人汇总表(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