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年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南粤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为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我校在职在岗管理人员。

曾获得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人员一般不再重复表彰。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原则上不推荐司局级或相当于司局级以上的个人(含曾任)。各级各类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以外除外)的校领导、高等学校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南粤优秀教师”。

二、评选条件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深刻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在教育工作岗位上作出重要贡献。具体条件如下。

(一)南粤优秀教师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忠诚热爱教育事业,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四有”好老师,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道德情操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严爱相济、润已泽人,敬重学问、关爱学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无师德失范和违纪违法问题。

3.育人智慧高超。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有深刻的教育洞见、高超的教学艺术,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坚持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提供适合的教育,让学生都成长为有用之才。坚持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为己任,遵循教育规律和大学生成长规律,严谨治学、潜心问道,在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方面业绩突出,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躬耕态度笃定。坚守教育教学一线,注重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练就过硬教学本领,踊跃投身教育创新实践,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学贡献突出。

5.仁爱之心常怀。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精神境界,甘为人梯,用爱浸润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尊重、关爱、成就每一个学生,让学生感受到温暖和信任、树立信心和勇气“亲其师”而“信其道”。

6.弘道追求高远。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把握时代脉搏,以心系苍生的胸怀、开放包容的心态、弘文传道的追求,培养有文化自信、家国情怀、全球视野、未来眼光的时代新人。

7.南粤优秀教师应长期模范厦行岗位职责,带头践行教育家精神,各方面成绩突出,改革创新成果得到广泛认可,深受学生爱戴和社会好评,紧扣国家需要,勇于创新,与时俱进,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应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截至2025年6月)。

(二)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

1.政治可靠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管理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

2.教育管理业绩突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管理理念先进,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以智能化赋能教育治理,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等重大任务中主动担当作为,工作业绩突出。

3.清正廉洁作风优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着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教育问题。爱岗敬业、勤政务实,办事公道、品德优良,甘于奉献、敢于负责,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

4.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应长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担苦担难担重担险,作出突出贡献,受到群众赞誉。应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截至2025年6月)。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人选由校内各单位推荐,各单位在本单位人员范围内分别至多推荐1名南粤优秀教师和1名南粤先进工作者。

四、推荐要求和推荐材料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工作,务必于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班前将部门推荐报告、推荐人选名单(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附件1)和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附件2)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312室,电话:38256620,联系人:李老师,电子版发送邮箱:gsszk@gpnu.edu.cn)。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推荐材料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南粤优秀教师和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名单

2.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人事处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