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总结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谋划2024年相关工作,请各单位报送以下材料:

1.2023年度本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总结。

2.2023年度纪检委员(含机关党委所属各支部履行纪检委员职责的支部委员或党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总结。

纸质版材料加盖二级党组织公章或部门公章,于12月29日前报送至东校区行政楼505B纪检监察室,电子版(名称统一为“单位名称+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发送至邮箱:gsjwb@gpnu.edu.cn。

联系人:王孜,联系电话:020-38265694


纪检监察室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