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广东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实施方案》(附件2)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师资培训中心与相关主管部门经过充分调研与修订,确定了2023年河源市中小学教师省级全员轮训总体方案。根据我校培训工作总体部署,现发布2023年广东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省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范围和要求

(一)本次轮训地点主要在河源校区,面向河源市幼儿园和中小学骨干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交流研讨、跟岗实践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时长为每人12天的集中面授培训加60学时的网络研修。

(二)加强培训资源建设,创新培训模式,推动跟岗培训与送教培训结合、现场教学观摩与网络研修培训结合,探索创新按需“点课”培训、“问题会诊”培训等模式,强化基于课堂教学现场、走进真实课堂的培训环节,利用行动研究和反思实践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经验,切实提高教师培训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三)可供开展培训的项目清单详见《2023年广东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省培,河源)“揭榜挂帅”项目榜单》(附件3)。

二、项目经费标准

教育厅按照集中面授不高于550元/人/天的标准拨付经费,网络研修不另外拨付经费。经费支付项目及支出标准请参考《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国培”和“省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2019〕374号),包括场地及设备费、住宿费、伙食费、教学资源费、交通费、方案研制及评估费、师资费、其他费用。集中培训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不得再向学员重复收取培训费、住宿费等。

三、揭榜程序

1.揭榜申报。有意向开展培训的老师请于2023年5月17日(周三)前将《申报书》(附件4)的电子版发送至师资培训中心邮箱shipei@gp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组织实施。实施周期为2023年6月15日至11月30日,不得延期。

3.专家评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专家对揭榜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情况择优立项。

联系人:罗燕,电话13642691703。

附件: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2. 《广东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实施方案》

3. 《2023年广东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省培,河源)“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4. 《申报书》(模板)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师资培训中心

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