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新强师工程中小学幼儿园(含特殊教育)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广东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实施方案》(附件2)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河源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要求

(一)本次轮训地点主要在河源校区,面向河源市幼儿园和中小学骨干教师,采取集中面授、交流研讨、跟岗实践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时长不少于12天(96学时)的集中面授培训与不少于60学时的网络研修。

(二)加强培训资源建设,创新培训模式,推动跟岗培训与送教培训结合、现场教学观摩与网络研修培训结合,探索创新按需“点课”培训、“问题会诊”培训等模式,强化基于课堂教学现场、走进真实课堂的培训环节,利用行动研究和反思实践提升教师教育教学经验,切实提高教师培训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三)可供开展培训项目的清单详见《粤东粤西粤北全员轮训2022年培训计划》(附件3)。

二、经费标准

教育厅按照集中面授不高于550元/人/天的标准拨付经费,网络研修不另外拨付经费。经费支付项目及支出标准请参考《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国培”和“省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2019〕374号),包括场地及设备费、住宿费、伙食费、教学资源费、交通费、方案研制及评估费、师资费、其他费用。集中培训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不得再向学员重复收取培训费、住宿费等。

三、申报安排

请有意向开展培训的老师于2022年7月4日(周一)中午12点前将《培训实施方案》(附件4)的电子版发送至shipei@gp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遴选立项。

联系人:柏晶,罗燕;地点:工业中心103室。

附件:

1.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2. 《广东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实施方案》

3.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粤东粤西粤北全员轮训2022年培训计划》

4. 《培训实施方案》(模板)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师资培训中心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