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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6年“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6年“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粤教工委组函〔2016〕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有关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创新驱动发展”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专职党务类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
二、离退休党委报送南粤“七一”奖章获得者不受名额限制,请做好相关统计工作,以免遗漏;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各单位推荐“创新驱动发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分别填写附件1、附件2,于5月11日上午9点前报至学院党委组织部;
2.离退休党委报送南粤“七一”奖章获得者的,填写附件4,于5月13日下午下班前报至学院党委组织部;
3.请同时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送至行政楼507,电子版发至gszzb2013@163.com。西校区、北校区、白云校区的单位,可先报送电子版;
4.若没有符合“创新驱动发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的,可以不推荐,但要回复组织部(可电话回复)。
附件: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6年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rar
党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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