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拟于9月24日在我校东校区、西校区进行新冠疫苗补接种的工作,为确保疫苗接种工作平稳、有序、安全,现将接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范围

我校未完成疫苗接种的教职员工(含第三方人员、安保人员)、本专科学生(12周岁以上)、研究生、符合接种条件的离退休人员、校内住宿的国际生。

二、接种时间、地点

1、9月24日上午9:30—11:30,东校区综合馆一楼;

2、9月24日上午13:30—14:00,西校区饭堂门前。

三、接种流程

(一)登记、咨询。符合接种条件已报名的受种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接种点等候,按要求携带身份证、提前填写好《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通用版第二版)》(附件1),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和血压,接种前需按规定如实申报个人信息,如有疑问可向现场医务人员咨询。

(二)接种疫苗、留守观察。已完成填表的受种者前往登记区如实申报个人信息,遵循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接种疫苗,接种完成后,受种者需在留观区观察30分钟,30分钟后无异常症状即可离场,其他时间有异常可报医务室或就近前往医院急诊

四、接种安排

(一)教职工

由人事处统筹安排。

(二)第三方人员

由后勤处统筹安排。

(三)安保人员

由安保处统筹安排。

(四)本专科学生

由学生处统筹安排。

(五)研究生

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

(六)离退休人员

由离退休工作处统筹安排

(七)校内住宿的国际生

由国际教育学院统筹安排

五、注意事项

1.接种者提前自行打印并填写《知情同意书》,评估自身的身体状况,如有疑问可向现场医务人员咨询。

2.接种当天,受种人员请携带身份证,佩戴口罩,穿宽松上衣,便于露出上臂。避免空腹,排空大小便,接种完成后 在留观区观察30分钟,无异常方可离开。

3.接种新冠疫苗后7天内避免饮酒,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

4.若接种疫苗后出现身体不适情况,请及时联系接种医院或就近医院就诊。

5.新冠疫苗要和其他疫苗的接种时间间隔14天以上,14天内接种过其他疫苗的人员请延迟注射新冠疫苗。

6.生物、科兴(灭活疫苗)可以混打,12周岁以上人群适用。

7.安徽智飞(CHO)疫苗,适用于18岁以上人员接种,但不可以与其它新冠疫苗“混打”。

8.60周岁以上人群安排由医生现场指导;18岁以下、70岁以上需家属陪同。

附件:1.《广东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通用版第二版)》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