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接上级部门通知,学校作为驻镇工作队组团成员单位,对点帮扶韶关乐昌市坪石镇。为做好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组团结对帮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派1名年轻干部担任驻镇帮扶工作队队员;1名优秀干部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兼驻镇帮扶工作队员)。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一)驻镇帮扶工作队队员
1.中共正式党员,在编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吃苦耐劳,作风正派;
3.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
(二)驻村第一书记(兼驻镇帮扶工作队员)
1.中共正式党员,在编人员;
2.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原则上45周岁以下的男性;
3.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吃苦耐劳,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二、帮扶时间:3年
三、有关待遇
帮扶期间,学校的有关待遇保持不变,期间发生的差旅费用,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销。其他待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四、选派方式和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选派工作,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2.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审核后,提交学校党委研究确定人选。请报名者填写《选派帮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于6月28日(周一)中午下班前报党委组织部(办公楼606室)。
附件:选派帮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