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教师厅〔2017〕3号)、广东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省级培养培训及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经费管理的暂行办法》(粤教继〔2018〕2号)要求,为健全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职业教育培训项目中的重要作用,师资培训中心将在全校范围内选聘培训项目教学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要求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关心学校建设和师资培训项目的教学改革工作,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二)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群众威望,了解职业教育培训项目教学实施和管理过程,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与教学评估能力;
(三)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有较好的工作方法,善于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
(四)热心参加培训项目教学督导工作,能积极发现并勇于接受培训项目教学改革中的新事物;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培训项目教学督导工作强度。
二、遴选对象
各二级单位培训项目分管领导、培训项目负责人、副教授或副处级及以上教职工。
三、主要工作职责
(一)主要以听课形式,对项目实施过程和总体效果进行评价;
(二)每位教学督导每班安排1次听课,每次2-3节课;
(三)听课前教学督导应提前了解项目培训背景及基本情况,制定项目听课计划,并将听课时间和专题报师资培训中心教学督导管理员;
(四)做好课堂教学摘要,从授课老师的教学态度、授课内容、授课方法、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五)与学员交流,了解他们对教学内容的意见,及时反馈给授课老师;
(六)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项目负责人和师资培训中心管理人员。
四、聘期与待遇
(一)本届项目教学督导员聘期为3年;
(二)师资培训中心根据督导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发放督导津贴。
五、报名方式与选聘程序
申请人请于2021年5月18日(周二)前在培训督导库上填报个人信息:https://www.wjx.cn/vj/wnUWjjt.aspx;师资培训中心将组织初审,择优确定人选。
联系人 :王天然,联系电话:38265440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师资培训中心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