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分会:

为更好地开展校友会二级学院分会工作,根据学校中层干部调整情况,现就做好各校友分会届中人员变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变更范围

1.分会原负责人、理事因年龄、职务、工作关系等变动,需进行负责人、理事变更;

2.根据分会工作需要,需对分会的理事会人员进行调整。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宗旨

二级学院分会是学校校友会的分支机构和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另制定章程,应遵照《广东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友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党委中心工作,以“服务校友、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为工作宗旨,以服务为载体,以感情为纽带,以合作为渠道,以发展为目的,形成学校关心校友,校友心系母校,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搭建学校和广大校友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

(二)完善机构

二级学院分会的工作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组成,理事人数根据各二级学院的实际情况确定,理事数量不超过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分会理事会可设置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副秘书长等职务。

1.会长1名,由二级学院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或院长担任;

2.副会长若干名,由二级学院中层干部以及优秀校友等组成;

3.秘书长1名,由二级学院中层干部或热心校友工作的教师担任;

4.副秘书长若干名;

5.常务理事和理事若干名,由优秀校友代表、教师代表组成。

请各二级学院校友分会根据原有的理事会架构进行调整。

(三)规范流程

1.拟定名单,提出申请

根据章程和《广东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友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有关规定,请各二级学院分会充分酝酿,拟定负责人名单以及需调整的理事会人员名单,于4月9日前向学校校友会提出变更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以下信息:原由、变更拟定名单、召开会议时间地点等。申请纸质版由学院代章,交校友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地址:东校区行政楼213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yh@gpnu.edu.cn

学校校友会在收到各二级学院分会的申请并审核通过后予以批复。

2.召开会议,选举表决

根据章程,负责人及理事变更须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或召开理事会进行选举,并在下次会员代表大会上通报(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二级学院分会理事会变更依照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会议名称为:广东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友会**学院分会第一届第*次会员代表大会/广东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友会**学院分会第一届第*次理事会会议。

会议流程为:审议通过原负责人辞去校友分会职务;审议通过吸收拟任人选为分会会员、理事;理事会表决选举分会常务理事、负责人。

同时,明确本分会校友工作联络人以及办公场所地址。

3.及时报道,提交材料

二级学院分会完成负责人及理事变更流程后,请在一周内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二级学院代章),并将《会议纪要》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友会二级学院分会理事会名单一览表》(见附件2)报送校友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yh@gpnu.edu.cn

通过二级学院网站对分会会议内容进行报道。

三、完成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分会于2021年4月28日前完成理事会届中人员变更工作。

附件:

1.广东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友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友会二级学院分会理事会名单一览表(空表)

3.二级学院校友分会理事会列表



广东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友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