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不断改善学校实验教学条件,优化实验室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学校近年来逐步加强对教学实验室的统筹规划建设,现向各教学单位征集2021年教学实验室建设入库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战略规划,紧紧围绕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把学校教育资源配置和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促进实验教学在本科教育及学科建设中的作用,以科学性、合理性、可扩展性及适度超前性的技术装备促进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以科学、有效的仪器设备管理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资源共享,发挥最大投资效益。
二、申报原则
(一)适应学校建设高水平技术师范大学的要求,强化教学实验实训平台建设。
(二)适应学校学科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专业群教学实验实训平台建设,促进实验室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
(三)以本科教学为主,注重资源的有效利用,鼓励开放共享实验室及仪器设备。
(四)优先建设公共基础、公共服务、新增新建专业、特色专业、使用效率高和开放共享程度强的教学实验室。
(五)做好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统一规划,注重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调研工作,最大程度整合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实验资源,集约使用教学实验用房,避免重复建设。共享性较强的教学实验室,设置在使用率高、师资和技术力量强的单位。
(六)优先建设场地已落实的教学实验室项目。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科专业的发展规划和特点,充分考虑现有教学实验室布局、仪器设备等情况进行申报。
(二)各单位限申报项目3项。
(三)各单位按要求如实填报《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概要》(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2021版)》(附件2),确保填报数据的逻辑性、完整性、真实性,填写的教学任务必须与现有的人才培养方案、实验教学大纲相符,不虚构实验教学计划,人时数与实验项目真实、详细。认真调研,尽量选用经济适用型设备,不夸大预算经费,不降低现有实验开出率,以便评审专家参考,同时准备实验教学大纲以便答辩时核查。答辩主讲为分管实验教学的院长(副院长)或主任(副主任)。
(四)为保证教学实验室建设规范性、科学性,各相关单位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前期广泛调研,科学论证,统筹规划,申报项目须经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实验教学内容涉及安全风险的,必须做好充分的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五)各单位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以学院(中心)为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名义申报;不得以个人项目作为单位项目申报。
(六)项目申报书为立项主要论证材料,新购设备技术参数要详细规范。
(七)项目建设原则上根据批准额度在申报内容内进行,不得随意增加或更改建设内容。
(八)2020年12月21日前,各相关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度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概要》(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2021版)》(附件2)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gssgk@gpnu.edu.cn,相关纸质版材料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实验室管理科(东校区办公楼604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扶老师
联系电话:38265410
地址:东校区办公楼604实验室管理科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概要.xls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2021版).doc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