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即日起,资产使用人在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固定资产卡片后,需及时到资产处资产管理科(东校区行政楼617)办理资产报增审核,并于一个月内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否则系统将自动删除固定资产卡片。

望周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9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