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学校改革发展实际,为了更好促进学校发展,学校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对学校章程进行了修订,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学校党委全委会审定,形成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章程(修订稿)》,拟报送省教育厅核准,现予公示。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电子邮件、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校依法治校办公室反映对《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章程(修订稿)》的意见。

公示时间:从9月4日至9月11日止,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依法治校办公室。

来访地点:办公楼4楼依法治校办公室(415B室)。

电子邮箱:fzb@gpnu.edu.cn

联系电话:(020)38256813,38265622。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