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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学校改革发展实际,为了更好促进学校发展,学校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对学校章程进行了修订,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学校党委全委会审定,形成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章程(修订稿)》,拟报送省教育厅核准,现予公示。
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电子邮件、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校依法治校办公室反映对《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章程(修订稿)》的意见。
公示时间:从9月4日至9月11日止,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依法治校办公室。
来访地点:办公楼4楼依法治校办公室(415B室)。
电子邮箱:fzb@gpnu.edu.cn
联系电话:(020)38256813,38265622。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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