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行政单位、教学教辅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6年行政工作要点》,决定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贯彻落实《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6年行政工作要点》情况。
二、工作要求
1.请按要求(在附件1的参考格式中有说明)撰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二级单位2016年行政工作中期检查报告》。
2.以下单位还须同时填写《贯彻落实<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6年行政工作要点>中期检查情况表》(附件2,以下简称“情况表”)。单位名单如下:规划办、法治办、财务处、教务处、科研处、设备处、研究生处、人事处、学生处、团委、院办(校友办)、宣传部(不需撰写报告,发“情况表”邮件即可)、工会、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工业中心(创新创业学院)、教育学院、师培中心、中职德育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顺德研究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网络中心、监察处、审计处、保卫处、总务处、图书馆、档案馆。
3.材料报送前,需先呈送分管(联系)校领导审定并签名。
4.请于 2016年6月21日(周二)下午5:00前,将纸质版(双面打印,含“情况表”属本单位负责的部分)报学院办公室,电子版文件发到邮箱yb@gpnu.edu.cn。
三、说明
进度评价的好差顺序为“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二级单位2016年行政工作中期检查报告(参考格式).doc
2.贯彻落实《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6年行政工作要点》中期检查情况表.xlsx
学院办公室
2016年6月14日
联系人:赵振有(校本部行政楼407室),联系电话:38256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