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举办广东省省直单位处级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的通知》(粤组电〔2018〕21号)要求,现将我院组织参加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广东在新起点上再创新局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加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广东一切工作,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进一步真抓实干、奋发进取,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以新的更大作为开创广东工作新局面,奋力把广东建设成为向世界展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世界展示我国改革开放成就的重要窗口、国际社会观察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
二、参加人员
全院中层领导干部
三、时间、地点与班次
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我院培训班次为第6-9期(每期28人),第10-11期(每期29人)。每期半天时间,各班次正式上课时间为:第6期,5月29日下午;第7期,5月30日上午;第8期,5月30日下午;第9期,5月31日上午;第10期,5月31日下午;第11期,6月1日上午。培训地点均为省委党校大礼堂(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3号大院)。培训班次及各单位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参训人员按时参训。按照上级通知要求,我院还将在此次授课基础上,另外安排分组讨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请各单位按照《参训名额分配表》,落实本单位参训人员,最迟于5月23日(周三)上午12:00前将《参训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gszzb2013@163.com,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党委组织部(行政楼507室)。
3.请各单位安排专人于5月24日(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组织部领取培训班座位票,参训人员按照座位票注明的时间、地点,提前15分钟进场完毕,对号入座。受场地限制,省委党校不提供停车。
4.全体参训人员要严格落实培训纪律,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未完成学习培训任务的,学院将安排补训。
联系人:李峰,电话:020-38256610
附件1:《参训名额分配表》
附件2:《参训人员情况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