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竞争性申报工作的通知》(穗教评估〔2018〕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将开展2019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竞争性申报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及培训工作需要,现就《通知》中的两个子项目面向全校有关部门征集培训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2019年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广州市教育局职成处项目)(项目17)共2个子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
子项目名称 |
子项目号 |
全市计划人数 |
培训天数 |
培训费标准(元/人) |
项目内容及要求 |
1 |
中职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 |
17-1 |
80人 |
5天 |
550/人/天 |
为落实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的企业实践,落实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新任教师先实践再上岗,以及公共基础课教师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和学习等制度。计划每校培训2-3人,共培训80人,培训5天。 注:该项目全市培训总人数为80人,各单位可分专业进行申报填写,最终项目申报专业及人数由教师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进行整合再作申报。 |
2 |
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培训 |
17-2 |
100 |
5天 |
550/人/天 |
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培训。为提高专业课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职业化素养,指导教师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计划每校培训2-3人,共培训100人,培训5天。 |
二、 培训费标准
预算标准按照《广州市财政局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妇科药中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编【2018】4号)》要求执行,培训费(除师资费外)综合定额标准为:550元/人/天。包含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以及其它费用。师资费是指聘请师资授课的费用,包括授课老师讲课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交,其中讲课费(税后)执行以下标准:副高级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参训人员及工作人员报到或返程在途期间及异地教学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等,按照所在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回本单位报销。(具体费用说明请详见附件1)
三、申报相关要求和安排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组织具有职业院校教师培训经验的教师组建项目团队积极申报,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和中职学校教师培训需求设计培训方案,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2。
申报单位请于5月2日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项目申报书》(附件3)一式3份提交至教师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302室(门诊部楼上),电子版发送至25038483@qq.com。
学校拟定于5月2日下午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确定入选项目后由教师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上报。
联系人:李杨,电话:020-38265440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师培训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4月26日
附件:1.《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竞争性申报工作的通知》(穗教评估〔2018〕12号)
2.《2019年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项目计划》
3.《申报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