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掌握各单位领导落实谈话提醒责任的工作情况,现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好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粤纪驻教育发〔2016〕20号)要求,请认真汇总本单位领导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开展的谈话提醒情况:

1.汇总谈话提醒简要情况,包括谈话人范围、被谈话对象、谈话重点、谈话方式和谈话效果等相关情况。

2.填写两张表格,请在汇总谈话提醒情况的基础上,填写《谈话提醒表》、《谈话提醒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3.以上谈话提醒简要情况及两张表格(如本单位没有开展谈话提醒,也需要在谈话提醒简要情况介绍中注明),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3号(星期四)下午下班前报送至纪委办505B,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gsjwb@gpn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电话:38265694

 

附件:1.谈话提醒表

   2.谈话提醒工作情况统计表

 

 

纪委办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