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7]51号)精神,请学校各教学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一)选派对象

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人员,项目分为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两类。

(二)选派专业

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资助学科专业范围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需求,重点优先选派海洋科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工业设计、金融服务、生物医药、农业生态、文化专业等应用技术领域和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相关专业。

二、申报条件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的协议,选拔对象应符合2017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1)的申请条件。具体要求可查阅国家留学网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s/763。

三、资助标准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共同资助留学人员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资助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2017年4月1日至4月12日期间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按附件1内《2017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并务必于4月12日下班前将申请表和其它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按附件1内的《关于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材料用曲别针别好,无须装订),同时递交一份经单位批准盖章的《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工在职进修申请表》(附件2),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后方可申报地方合作项目,且正式邀请信中邀请时间应在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间。

(二)凡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资助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能申报2017年地方合作项目;已申报过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但未获批的教师,仍可申报“地方合作项目”。

联系人:王琴琴 吴爽 联系电话:38256620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工在职进修申请表》

     人事处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