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校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征集一批人工智能赋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形成具有示范性、可推广性,体现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实验教学项目,重点围绕以下方向开展:

(一)未来制造。面向智能制造、生物制造、纳米制造、激光制造等方向,征集数字孪生工厂仿真、工业机器人协同编程、增材制造工艺仿真、生物反应器设计与优化仿真等实验项目。

(二)未来信息。面向下一代移动通信、量子信息、类脑智能、具身智能等方向,征集量子计算原理与算法仿真、6G 通信系统仿真、脑机接口信号处理、具身智能感知与决 策、人机交互与智能机器人等实验项目。

(三)未来材料。面向高性能碳纤维、先进半导体、超导材料等方向,征集材料基因工程计算、超材料电磁特性仿真、纳米材料分子动力学模拟等实验项目。

(四)未来能源。面向核聚变与先进核能、氢能、新型储能等方向,征集核聚变等离子体约束仿真、核反应堆运行与安全仿真、氢能全链路仿真、储能系统设计等实验项目。

(五)未来空间。面向空天、深海、深地等方向,征集航天器轨道设计与仿真、深海/深地探测作业仿真、卫星互联 网组网仿真等实验项目。

(六)未来健康。面向细胞与基因技术、合成生物、脑机接口等方向,征集基因编辑实验仿真、合成生物底盘细胞设计、脑机接口信号解码与康复仿真等实验项目。

(七)实验室安全。面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物安全、辐射防护、特种设备安全、人工智能实验安全等方向的实验项目。

二、推荐限额

学校推荐限额为5项,且需覆盖多个建设方向。

三、申报要求

(一)鼓励根据自身学科专业优势,联合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共同申报,推动产业真实场景、前沿技术和实践资源向实验教学转化。

(二)申报人填写《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1),同时制作简介视频(5分钟以内,MP4格式)与教学引导视频(5分钟以内,MP4格式)。

(三)申报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须围绕上述7个建设方向之一,具备明确的产业 需求对接和真实实验场景支撑,充分体现人工智能在高等教 育领域的价值。

2.项目已上线运行并在实际教学中取得显著成效,具有 较好的应用效果和推广价值;或已有较充分的前期建设基础,具备上线运行和持续迭代能力。

3.已认定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项目, 不得中报,不列入推荐范围。

(四)具体申报要求参见《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附件2),可在“实验空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实验空间”网址www.ilab-x.com) 查阅。

(五)申报项目须按照《“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26版)》要求,与“实验空间”完成数据接口联通,保障后续的共享应用(相关要求可在“实验空间”首页查看)。

四、工作程序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审核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原创性及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并于10月25日前将汇总表(附件3,可编辑Excel版和加盖学院章扫描件)及各项目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联系邮箱。同一建设方向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二)学校审核与评审。教务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若申报数量超出推荐限额,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推荐结果。

(三)推荐项目于11月2日前登录“广东省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https://gjc.gds.edu.cn/zlgc/)报送申报书、简介视频、教学引导视频等材料。

(四)获省厅推荐的项目须在网络申报期间(2026年10月13日至11月20日)与“实验空间”完成技术接口联通和运行测试,平台将于2026年11月23日起向社会开放共享推荐项目,并开展网络用户使用评价。应用成效突出、开放共享效果良好、示范推广价值较高的项目,择优推荐至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

联系人:胡玲,电话:020-38265564,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邮箱:gsjyk@gpnu.edu.cn。

附件:1.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 目申报书

2.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 目征集说明

3.汇总表



教务部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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