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协同发展,加快人工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应用,持续深化新时代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升学生AI素养、创新实践能力及智能时代终身学习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第二批智慧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结合广东省教师教育创新机制改革试点项目建设任务要求,本年度学校计划立项建设100门智慧课程,重点支持教师教育类课程,该类别前期已组织申报并立项53门教学法课程。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课程须为已列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且至少经过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二)课程负责人师德师风优良、教学能力突出、教学改革意愿强烈,深耕课程教学研究,具备扎实的教学方法改革、课堂创新实践经验与较高的学术造诣,能够聚焦教学法优化、课堂提质、育人模式创新,主动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学方法升级,切实提升课堂教学实效。负责人须主讲本课程满2轮及以上,熟练掌握课程教学体系、教学痛点及教法优化方向。

(三)课程建设团队应结构合理、分工明确、素质优良,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含课程负责人)。近两年,课程负责人和教学团队无教学事故和师德师风问题。

(四)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智慧课程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已获批立项的第一批校级智慧课程不参与本次申报。

(五)支持在现有成熟优质课程基础上迭代升级、持续开展智慧化建设,鼓励依托原有课程资源优势提质增效。

(六)鼓励各试点类项目申报,国一流、省一流课程优先支持。

(七)课程所有建设资源、教学素材、课件内容等知识产权清晰、权属明确,无版权争议,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三、建设任务

立项课程需围绕智能化、数字化、个性化教学改革目标,完成课程体系、知识图谱、AI教学应用、教学实践落地等全方位建设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程模块建设

课程模块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模块:课程概述、课程简介、课程设计、教学团队、教学资源、知识模块、实践教学、课程图谱、课程专属大模型、新形态教材、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等。

(二)课程图谱建设

1.建设完整的课程图谱一般包含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能力图谱、问题图谱、知识图谱等维度。原则上单门课程建设知识点不少于80个,考核知识点不少于50个,每个知识点包含知识点画像、知识点学习路径、知识点详细信息,知识点层级应梳理到3至4级。课程知识图谱建设完成后应及时开展教学实践,形成知识图谱应用案例1~2个。同时,应对知识图谱持续建设、不断完善。

2.课程负责人须保证课程知识图谱中提供的MOOC、教材、虚仿、测试等资源均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重视版权和知识产权问题,构建课程内容所使用的图片、音视频等素材应注明出处。使用的地图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三)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

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推动教学从“师生交互”向“师/生/机”深度交互转变,为教师提供更加高效、精准的教学辅助工具,减轻工作负担,优化教学流程,并促进专业成长;为学生提供更加灵活、个性化的学习体验,全方位提升课程教学质量。包括但不限于:

1.智能助教利用AI技术提高教学备课效率,如AI辅助教案设计助手、AI出题助手、AI出卷助手、AI问题场景设计助手等。

2.智能伴学利用AI技术提供伴随式学习,支持学生开展个性化学习,如智能学伴、智能问答助手、智能视频学习助手、智能写作助手、智能阅读助手、智能资源推荐助手等。

(四)课程应用

1.立项课程力争应用于2026年9月秋季学期,边建设边应用,在实际教学中不断优化完善。

2.建设成效显著的课程,学校优先推荐上线全国性公共课程平台,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课程。

四、申报流程

(一)学院推荐:各单位于7月7日前汇总填写《智慧课程(第二批)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发送至教务处邮箱。

(二)材料提交:获得教学单位推荐的课程负责人上传申报书(PDF格式,签字盖章版,见附件2),相关佐证材料(PDF格式,大小控制在20M内为宜,课程教学大纲必须提供)上传至学校“项目申报平台”(网址:http://gpnu.kypt.chaoxing.com),平台使用手册见附件3,系统关闭时间:7月9日17:00。

五、其他

(一)教师可自主选择任意平台建设智慧课程。

(二)各教学单位应做好本单位智慧课程的建设规划,鼓励教师积极投身课程的数字化、智能化资源建设及应用。各单位数字化建设成效将作为2026年度本科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评价之一。

(三)原则上应于2026年12月前全部完成课程建设并应用,学校将于2027年上半年组织验收。

(四)本次新立项的课程按期通过学校结题验收的,择优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工作联系人:张爽爽;联系电话:020-38265564;

办公地点:东校区行政楼206;邮箱:gsjyk@gpnu.edu.cn。


附件:

1.智慧课程(第二批)推荐汇总表

2.智慧课程申报书

3.项目申报平台使用手册



教务处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