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6届所有本科毕业生其他年级学生可根据自身学习与发展需要自愿参与。

二、培训时间

2026年5月18日—6月10日。

三、培训平台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须通过“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页面登录,进行线上学习,学习网址: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

四、培训内容与要求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模式,学生须完成以下三类课程中至少一门并通过考核。

1.通识课: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可结合专业和发展需求选修更多课程。

五、培训证书

本次培训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证书为电子证书,由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证书分为单科修读证书和综合能力证书两类:

1.单科修读证书。完成单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考核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

2.综合能力证书。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全部环节课程学习并达到考核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

六、学分认定

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后,可认定校内通识公共选修课2个学分,学分认定申请见附件1。仅获得“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的不能认定学分。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动员: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全面动员所有2026届本科毕业生积极参训、认真学习、确保应训尽训,全员覆盖。同时,鼓励其他年级学生自愿参加。

2.做好过程管理: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组织、进度监督与信息统计,跟踪学生学习完成情况,确保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学习任务。

3.严格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2026年6月11日前,将《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邮箱:gsjwk@gpnu.edu.cn

工作联系人:崔鹏飞。 联系电话:020-38256866。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分认定申请表

2.XX学院《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