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关于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数字素养和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支撑学生核心竞争力提升,服务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及《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6届所有本科毕业生。其他年级学生可根据自身学习与发展需要自愿参与。
二、培训时间
2026年5月18日—6月10日。
三、培训平台
本次培训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人工智能教学公共服务开放应用专区”开展,学生须通过“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2026)”页面登录,进行线上学习,学习网址:https://higher.smartedu.cn/ai2026。
四、培训内容与要求
本次培训采用“通识—交叉—实战”进阶式学习模式,学生须完成以下三类课程中至少一门并通过考核。
1.通识课:在“人工智能通识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学习人工智能的基本原理和伦理规范。
2.交叉课:在“‘人工智能+X’特色交叉”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提升人工智能跨学科创新能力。
3.实战课:在“国产大模型应用实战课”模块中完成至少1门课程,重点锻炼实践应用能力。
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可结合专业和发展需求选修更多课程。
五、培训证书
本次培训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证书为电子证书,由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统一发放,证书分为单科修读证书和综合能力证书两类:
1.单科修读证书。完成单门课程学习并达到考核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
2.综合能力证书。完成“通识—交叉—实战”全部环节课程学习并达到考核要求的,可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
六、学分认定
获得“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证书”后,可认定校内通识公共选修课2个学分,学分认定申请见附件1。仅获得“人工智能课程修读证书”的不能认定学分。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动员: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全面动员所有2026届本科毕业生积极参训、认真学习、确保应训尽训,全员覆盖。同时,鼓励其他年级学生自愿参加。
2.做好过程管理: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组织、进度监督与信息统计,跟踪学生学习完成情况,确保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学习任务。
3.严格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2026年6月11日前,将《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邮箱:gsjwk@gpnu.edu.cn
工作联系人:崔鹏飞。 联系电话:020-38256866。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分认定申请表
2.XX学院《2026年人工智能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情况统计表》
教务处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