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求,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与就业竞争力,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2021〕119 号),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2025年我校开设物理学(师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法学、汉语言文学(师范)、会计学、英师(师范)等7个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各专业招生目录详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
2.2024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招生,学有余力,修满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
3.对辅修专业有兴趣,且未修读过与主修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的专业,均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9月9日—9月30日。
报名方式:以各学院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方式为准(详情见附件2)。
四、选拔方式
各学院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量,确定录取名单。具体选拔方式及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五、培养模式
1.学制:三年
2.课程设置: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的课程设置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等,总学分一般不低于30/50学分,具体学分要求及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
3.教学安排: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的教学一般安排在每学期周五晚上、周六或周日集中上课,不影响学生主修专业的正常学习。
六、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且主修专业达到学校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辅修专业证书和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学费详见附件1。学费一次性交清,中途无正当理由终止学习的,学费不予退还。
八、其他事项
学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期间,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出现违纪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生在修读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修读,已通过的课程学分可按照有关文件申请学分认定,但已缴纳的学费不予退还。
本招生简章由教务处和各招生学院负责解释。如遇国家和学校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5 年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5年各学院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