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求,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与就业竞争力,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2021〕119 号),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2025年我校开设物理学(师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法学、汉语言文学(师范)、会计学、英师(师范)等7个辅修专业及辅修学士学位,各专业招生目录详见附件1。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记录。

2.2024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招生,学有余力,修满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关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

3.对辅修专业有兴趣,且未修读过与主修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的专业,均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9月9日—9月30日。

报名方式:以各学院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方式为准(详情见附件2)。

四、选拔方式

各学院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量,确定录取名单。具体选拔方式及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五、培养模式

1.学制:三年

2.课程设置: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的课程设置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等,总学分一般不低于30/50学分,具体学分要求及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

3.教学安排: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的教学一般安排在每学期周五晚上、周六或周日集中上课,不影响学生主修专业的正常学习。

六、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且主修专业达到学校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辅修专业证书和辅修学士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学费详见附件1。学费一次性交清,中途无正当理由终止学习的,学费不予退还。

八、其他事项

学生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期间,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出现违纪行为,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生在修读过程中,如因个人原因中途放弃修读,已通过的课程学分可按照有关文件申请学分认定,但已缴纳的学费不予退还。

本招生简章由教务处和各招生学院负责解释。如遇国家和学校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5 年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5年各学院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修读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





教务处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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